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川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共同为长江上游和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与保障。5月21日下午,重庆江津法院与四川泸县法院在江津法院6楼会议室召开关于建立濑溪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座谈会。泸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恩鑫,副院长曾万军;江津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红专及两院环资庭部分干警参加会议。 双方对两院加大跨川渝两地濑溪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建立濑溪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加强川渝两地法院跨域司法联动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下一步将签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旨在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力克生态司法的孤立和局限,逐步构建“司法资源同享、互助平台同建、风险防患同防、突出问题同治、协调机制同立、工作举措同商”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格局,助力濑溪河流域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