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寸滩司法所:加强矫正对象管控

时间: 2020-06-0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706

  本网讯 5月29日,江北区司法局寸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司法所所长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身份意识教育,要求他们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制度;寸滩司法所专职矫正工作人员,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的日常管理规定进行详细的解读,强调矫正对象每日、每周进行报到制度,考核奖励、扣分制度,每月要按时汇报教育学习、工作、个人思想情况,同时社区矫正对象还应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变更单位和居住地报告制度等,提醒矫正对象在现阶段疫情期间的个人防护安全。

  通讯员 郭义华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江北区寸滩司法所:加强矫正对象管控

  本网讯 5月29日,江北区司法局寸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司法所所长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身份意识教育,要求他们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制度;寸滩司法所专职矫正工作人员,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的日常管理规定进行详细的解读,强调矫正对象每日、每周进行报到制度,考核奖励、扣分制度,每月要按时汇报教育学习、工作、个人思想情况,同时社区矫正对象还应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变更单位和居住地报告制度等,提醒矫正对象在现阶段疫情期间的个人防护安全。

  通讯员 郭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