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召开劳动争议诉调一体对接机制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20-06-01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553

5月29日上午10点,江津区法院、江津区司法局、江津区人力社保局、江津区总工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津区劳动争议诉调一体对接工作机制建设运行情况。部分市区两级代表委员参加会议,区融媒体中心对本次发布会进行全程报道。

发布会上,江津区法院副院长熊晓莉对劳动争议诉调一体对接工作机制建设背景和过程进行了介绍,江津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彬详细讲解了机制运行模式和运行情况。会上,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劳动争议纠纷诉调一体对接工作办法》。

建设背景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争议的处置化解,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涉劳动争议等案件数逐年增多,一方面加重人民法院审判负担,同时也增加人民群众的维权成本,也不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持续推进劳动争议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和保障功能,节约当事人维权成本,江津区法院与江津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多次沟通协调,就加强劳动争议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设“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达成共识。经研讨,四部门提出在江津区建立劳动争议领域诉调一体对接机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目标

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的工作目标是充分整合劳动争议领域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力量,各相关单位共享信息资源,构建工会服务、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相互动的工作模式,共同参与非诉方式化解纠纷的工作,快速化解纠纷,同时借助信息化方式将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协议提交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并作出民事裁定,实现司法确认当场申请、法院确认线上作出、裁定文书当即送达,使调解结果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终结性,公正高效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运行模式

所谓劳动争议诉调一体对接机制是指四部门联合在区劳动监察大队和区总工会设置“劳动争议调解室”,并选聘劳动监察和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发挥劳动监察和工会维权组织的优势,实现快速联动调解劳动争议纠纷,并对达成调解协议,通过重庆法院“易解”平台网上远程提交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工作机制。

(一)调解启动。劳动监察和工会组织设立调解室诉前调解劳动争议相关纠纷,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相关部门接收到劳动争议类纠纷后,引导矛盾双方当事人到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室接受调解,对调解达成协议的,远程进行司法确认。

(二)远程流转。依托信息化手段远程信息流转,双方达成协议后,由调解员将调解协议及相关资料模块化录入重庆法院“易解”平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专门工作团队开展线上接收资料、线上确认申请、线上制作文书,并及时将裁定书反馈至调解员及纠纷当事人处。

(三)司法确认。人民法院配备诉调团队定向开展工作,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自愿性进行审查后,认为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双方当事人自愿共同申请司法确认程序的,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并依法及时制发裁定书。

运行情况

劳动争议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初期运行以来,各相关单位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加强沟通协作,通过建立常态化的联络机制,逐步克服运行中的实际困难,现在诉前程序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8件,运行情况平稳有序。下一步,江津区法院将联合相关单位,深化机制应用推广,加强调解人员教育培训和工作保障,实现最大的便民效益。

会上,江津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春、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郑贵伦、江津区总工会副主席但鹏飞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关心的工作配套机制、调解保障机制和下一步工作重点等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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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召开劳动争议诉调一体对接机制新闻发布会

5月29日上午10点,江津区法院、江津区司法局、江津区人力社保局、江津区总工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津区劳动争议诉调一体对接工作机制建设运行情况。部分市区两级代表委员参加会议,区融媒体中心对本次发布会进行全程报道。

发布会上,江津区法院副院长熊晓莉对劳动争议诉调一体对接工作机制建设背景和过程进行了介绍,江津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彬详细讲解了机制运行模式和运行情况。会上,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劳动争议纠纷诉调一体对接工作办法》。

建设背景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争议的处置化解,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涉劳动争议等案件数逐年增多,一方面加重人民法院审判负担,同时也增加人民群众的维权成本,也不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持续推进劳动争议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和保障功能,节约当事人维权成本,江津区法院与江津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多次沟通协调,就加强劳动争议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设“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达成共识。经研讨,四部门提出在江津区建立劳动争议领域诉调一体对接机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目标

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的工作目标是充分整合劳动争议领域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力量,各相关单位共享信息资源,构建工会服务、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相互动的工作模式,共同参与非诉方式化解纠纷的工作,快速化解纠纷,同时借助信息化方式将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协议提交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并作出民事裁定,实现司法确认当场申请、法院确认线上作出、裁定文书当即送达,使调解结果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终结性,公正高效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运行模式

所谓劳动争议诉调一体对接机制是指四部门联合在区劳动监察大队和区总工会设置“劳动争议调解室”,并选聘劳动监察和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发挥劳动监察和工会维权组织的优势,实现快速联动调解劳动争议纠纷,并对达成调解协议,通过重庆法院“易解”平台网上远程提交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工作机制。

(一)调解启动。劳动监察和工会组织设立调解室诉前调解劳动争议相关纠纷,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相关部门接收到劳动争议类纠纷后,引导矛盾双方当事人到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室接受调解,对调解达成协议的,远程进行司法确认。

(二)远程流转。依托信息化手段远程信息流转,双方达成协议后,由调解员将调解协议及相关资料模块化录入重庆法院“易解”平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专门工作团队开展线上接收资料、线上确认申请、线上制作文书,并及时将裁定书反馈至调解员及纠纷当事人处。

(三)司法确认。人民法院配备诉调团队定向开展工作,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自愿性进行审查后,认为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双方当事人自愿共同申请司法确认程序的,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并依法及时制发裁定书。

运行情况

劳动争议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初期运行以来,各相关单位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加强沟通协作,通过建立常态化的联络机制,逐步克服运行中的实际困难,现在诉前程序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8件,运行情况平稳有序。下一步,江津区法院将联合相关单位,深化机制应用推广,加强调解人员教育培训和工作保障,实现最大的便民效益。

会上,江津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春、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郑贵伦、江津区总工会副主席但鹏飞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关心的工作配套机制、调解保障机制和下一步工作重点等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