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本网讯 7月30日下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三个法规案以及一批人事任免议案等事项。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9年市级决算,通过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决定任命 扈万泰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命 杨光明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唐艳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袁胜强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况向东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厚勇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骆勇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方政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婷婷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胡红军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雯雯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梁婷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用辉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克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蒋科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应禧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袁胜强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红军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进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陈洪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方政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慧、张胜仙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艳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万晓佳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钟平的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记者 唐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