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酒驾高发期,为预防酒驾、醉驾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按照市公安局夏秋防范打击专项行动部署要求,8月10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针对酒驾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8月10日深夜11点,渝中区交巡警朝天门大队民警在经纬大道依法设置酒后驾驶专项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盘查。11点20分许,执勤民警拦停了两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对两名驾驶员男子进行初步饮酒排查时,发现二人身上、嘴里均传来酒气。 随后,民警分别对两人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中唐某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8mg/100ml,鞠某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2mg/100ml,两人均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事后民警得知,两人还是好朋友,当天二人和朋友一起在一家火锅店聚餐喝酒,两人在席间分别喝了一两瓶啤酒,散席时两人都觉得喝的不多,心存侥幸认为驾车应该没有问题,就分别驾驶各自摩托车一路同行回家,没想到行驶到经纬大道时被民警拦停,双双因为饮酒驾车被查。 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唐某、鞠某两人均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且两人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均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民警现场对两人依法开具了法律文书,并将摩托车暂扣。 最终公安机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对唐某、鞠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分别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200元罚款;对两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分别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两人驾驶未悬挂好牌机动车对违法行为,分别处200元罚款。经民警严厉批评教育,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表懊悔,表示一定引以为戒。 渝中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酒后驾驶会产生视觉障碍,判断和操作能力降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酒驾、醉驾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通讯员 马良 罗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