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百日攻坚行动

时间: 2020-09-2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468
本网迅(记者 舒楚寒)记者刚刚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了解到,2020年中秋国庆双节前夕,该支队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启动了为期100天的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窗口形象。

据介绍,此次行动的重点整治区域包括中心城区五圈(解放碑、杨家坪、观音桥、沙坪坝、南坪商圈)、四站(菜园坝站、北站、西站、机场)、三点(洪崖洞、两江游、长江索道)、两区(旅游车发车区、非法客运聚集区)、一线(红岩联线至磁器口)等区域。

行动中,该支队采取异地勤务调动、错时错峰执法、联动联合执法、夜间执法、摄像纠违等多种方式,重点查处以下五类违法违规行为:
不按规定载客类,如巡游出租汽车拒载、中途绕道、中途甩客、中途倒客、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的。不按规定收费类,如巡游出租汽车未按规定的计费标准收费、不出具规定的票据、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不按规定运营类,如巡游出租汽车从事起点和终点均在本营运区域外的其他营运区域的载客业务、以预设目的地的方式从事定线运输的。不文明服务类,如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未执行国家或重庆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标准的。车容车貌类,如不符合本市出租汽车色度和标识管理规定,车身明显部位未按规定设置经营者名称、投诉电话的;投入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违反规定在车身内外设置、张贴广告和宣传品的;在营运服务时未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的。

截至今日下午3点,中心城区各交通执法大队已陆续开展了5天的巡游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行动,共查获巡游出租汽车各类违规行为63件。
交通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启动适逢2020中秋国庆双节前夕,为全力维护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中心城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展示重庆网红城市良好形象,直属支队将从严查处巡游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具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除了被诚信考核计分外,还将面临最高罚款2000元、违法车辆暂停营运10日的处罚;情节恶劣的,违法车辆最高将被暂停营运30天,违法驾驶员还会被吊销从业资格证,甚至吊销违法车辆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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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百日攻坚行动
本网迅(记者 舒楚寒)记者刚刚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了解到,2020年中秋国庆双节前夕,该支队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启动了为期100天的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窗口形象。

据介绍,此次行动的重点整治区域包括中心城区五圈(解放碑、杨家坪、观音桥、沙坪坝、南坪商圈)、四站(菜园坝站、北站、西站、机场)、三点(洪崖洞、两江游、长江索道)、两区(旅游车发车区、非法客运聚集区)、一线(红岩联线至磁器口)等区域。

行动中,该支队采取异地勤务调动、错时错峰执法、联动联合执法、夜间执法、摄像纠违等多种方式,重点查处以下五类违法违规行为:
不按规定载客类,如巡游出租汽车拒载、中途绕道、中途甩客、中途倒客、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的。不按规定收费类,如巡游出租汽车未按规定的计费标准收费、不出具规定的票据、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不按规定运营类,如巡游出租汽车从事起点和终点均在本营运区域外的其他营运区域的载客业务、以预设目的地的方式从事定线运输的。不文明服务类,如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未执行国家或重庆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标准的。车容车貌类,如不符合本市出租汽车色度和标识管理规定,车身明显部位未按规定设置经营者名称、投诉电话的;投入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违反规定在车身内外设置、张贴广告和宣传品的;在营运服务时未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的。

截至今日下午3点,中心城区各交通执法大队已陆续开展了5天的巡游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行动,共查获巡游出租汽车各类违规行为63件。
交通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启动适逢2020中秋国庆双节前夕,为全力维护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中心城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展示重庆网红城市良好形象,直属支队将从严查处巡游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具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除了被诚信考核计分外,还将面临最高罚款2000元、违法车辆暂停营运10日的处罚;情节恶劣的,违法车辆最高将被暂停营运30天,违法驾驶员还会被吊销从业资格证,甚至吊销违法车辆道路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