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明知道自己驾驶的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但男子盛某为了出行方便仍然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近日被南岸交巡警查获。据悉,盛某不仅将被罚款2000元,其所持的A2驾驶证也将被依法吊销。 当天16时40分许,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茶园大队民警在开迎路口开展路检路查时,一辆蓝色小型轿车从慈母山隧道往开迎路方向驶来。看见前方有民警后,该车有意打方向逃避检查。民警见状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通过查询“交巡执法通”,该轿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1月5日,检验有效期止为2018年1月31日,已经连续3年未年检,达到报废标准。盛某表示,自己打算换新车,所以一直没有去年审,当天要去巴南区木洞镇办事,想到那附近交通不方便,于是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不料被民警查获。 盛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面临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从新申领的处罚。 得知自己好不容易取得的A2驾照将被吊销,盛某表示,他正准备从事货运工作,没有了驾照,就干不成这行了。对此,他后悔不已。 记者 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