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胡川)1月12日,刘某和一桌同事喝酒,他因自己喝得少,就逞英雄无证酒驾送人,结果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受到处罚。 当晚2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在观音岩路检查过往车辆时,一辆黑色轿车从渝北两路城区方向驶来,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但该车驾驶员躲在车内,拒不打开车窗,经民警多次依法警告,他才不情愿地下车接受检查。 民警对这名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9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该驾驶员称自己忘记带证件。民警查询发现,此人姓刘,其驾驶证在2013年就被注销了,属于无证驾驶。 据刘某交代,当晚,他和同事在渝北两路聚餐喝酒,一桌人中,他喝得最少,回家时他便提议由他开同事的车送大家回家。就这样,刘某驾车载着4名醉酒的同事上了路,结果刚行驶至观音岩路就被交巡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刘某无证酒驾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他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不仅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且饮酒会使人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无证驾驶行为严重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证,做到安全文明出行。驾车不是儿戏,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