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尧)近日,男子王某忠与其弟王某明相约在酉阳县天馆乡一朋友家中喝酒,在回家的路上,兄弟俩分别酒后驾车相隔3分钟在同一地点被酉阳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12月10日晚,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三中队在天馆乡加油站附近开展酒驾夜查时,民警发现前方一辆白色的小车形迹可疑,本来是直行,却突然转进旁边居民院坝内,弃车而跑,遂立即追上前将其控制并进行检查,经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其结果显示为5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其弟王某明3分钟后在同一地点也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王某忠和王某明饮酒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分别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酒后驾驶害人害己,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