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伽玲 记者 唐孝忠)“相亲”是走向婚姻家庭的第一步,但殊不知竟有人利用“相亲”来谋取利益。上周,铜梁区公安局依法对一名靠“相亲”诈骗钱财的嫌疑人实施了刑事拘留。 12月5日,铜梁区公安局巴川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在该区巴川街道紫金华庭附近,报案人通过媒人介绍,与一名汤姓女子交往,后被其诈骗近3000元。 接警后,民警经过调查,迅速查明了嫌疑人汤某的基本信息:29岁,铜梁安居街道居民,已婚。12月5日,巴川派出所联合刑侦支队协同作战,经过跟踪追击,最终在巴川街道紫某小区将嫌疑人汤某抓获。 经审讯,汤某交代,自2017年11月开始至2018年9月底,她在铜梁安居街道、巴川街道,通过媒人介绍相亲谈恋爱的方式,通过让被害人杨某为其还信用卡、还房贷、发微信红包等方式,骗取杨某3000余元钱后失去联系。 同时,汤某还交代,她还通过同样的方式与受害人周某交往。在交往过程中,索要周某名下办理的电信电话卡,然后注册新的微信账号,使用该微信账号与谭某、周某等20余名男性保持联系,以谈恋爱的名义,索要“路费”“电话费”及购买礼物等方式,共骗得23000余元。 目前,嫌疑人汤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编:陈生容 组版: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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