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部门联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时间: 2020-10-26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60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确保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近日,我市召开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场督导行前动员会。这标志着我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场督导正式启动。

  据了解,本次督导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抽调骨干组成4个现场督导组,从10月21日开始,用10天时间对12个重点区县进行现场督导,其余区县开展书面督导。其中督导内容重点涉及有关区县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包括专项行动方案制定、问题线索核实、已发现问题整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处罚等方面情况;重点帮扶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地区;督促整改各区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现场督办、联合挂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的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和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

  自7月底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印发重庆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来,全市各区县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强化生态环境、公安和检察三部门联动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保持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联合查处了一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累计现场检查点位1731个,发现问题214个,完成整改63个,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线索9件。记者 朱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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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部门联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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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本次督导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抽调骨干组成4个现场督导组,从10月21日开始,用10天时间对12个重点区县进行现场督导,其余区县开展书面督导。其中督导内容重点涉及有关区县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包括专项行动方案制定、问题线索核实、已发现问题整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处罚等方面情况;重点帮扶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地区;督促整改各区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现场督办、联合挂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的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和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

  自7月底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印发重庆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来,全市各区县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强化生态环境、公安和检察三部门联动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保持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联合查处了一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累计现场检查点位1731个,发现问题214个,完成整改63个,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线索9件。记者 朱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