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履行职责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 2020-12-04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22

 

签订检察协作办法


召开不起诉听证会 


组织增殖放流活动

  潮涌三江阔,风正一帆悬。今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按照“党建抓细抓长、案件办准办好、队伍带精带强、工作做实做稳”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对合川的新定位新要求和“三计划一行动”,把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为合川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的大舞台上展现新作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

  “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合川区检察院于1月28日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洪广对全院疫情防控作出安排,要求全院干警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在合川区委统一部署下,杨洪广于2月5日下沉龙市镇,实地查看居民小区、劝导点、公路检查点防疫工作开展情况。疫情期间,25名干警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深入街道社区联防联控第一线,开展卡位值守、法治宣讲等工作,在疫情阻击战中担当在先、冲锋在前。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后,合川区检察院庚即在线上组织检察官认真学习掌握涉疫情防控案件办理要求。提前介入4起涉疫情防控案件,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审查起诉后提出的量刑建议得到采纳,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不能因疫情原因降低办案质量。疫情期间,合川区检察院把“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意识贯穿始终,借助智慧检务系统在线询问犯罪嫌疑人、宣告不起诉决定,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远程帮教,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看守所封闭式管理的实际,合川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方法,与区看守所建立委托送达文书机制,对需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委托送达《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45份。

  精准办案让企业行稳致远

  今年7月13日,合川区检察院就拟对易乐余(化名)不起诉一案召开听证会,侦查人员、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均参加听证。

  易乐余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甲公司曾被评为重庆市建筑业先进企业,有6个在建项目,为近500名农民工提供工作岗位。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易乐余为马某(另案处理,已判刑)虚开发票。今年4月底,案件被移送至合川区检察院。

  经审查,易乐余的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但是,其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涉案已经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他如果‘进去’,对公司可能是‘灭顶之灾’,更会严重影响农民工的‘饭碗’问题。”据此,检察官提出“拟对易乐余作出微罪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听证会上,听证员经过讨论,对检察院的拟不起诉意见均表示同意:“拟不起诉对甲公司是‘好事’,对农民工就业更是‘好事’”。拿到自己的不起诉决定书时,易乐余表示,一定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带领公司正道直行,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依法快速办理民营企业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25件61人,不捕3件18人,不诉3件5人,32人已返岗复工。

  在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行动中,合川区检察院明确责任检察官,逐案清理“挂案”,认真研究、分析、研判案情,针对每个案件制定不同办理方案。

  几年前,刘某甲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因多种原因,案件被“挂”了起来。梳理案件后,检察官认真审读全案卷宗,通过查阅“检答网”、对比类似案例等形式明确办理思路,根据犯罪事实差异分别作出决定。刘某甲虽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并未实施犯罪行为,符合撤案条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刘某乙、范某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6月28日,公安机关将两人移送合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为刘某乙、范某某涉其他案件在四川被关押,合川区检察院根据川渝检察协作意见,于7月1日将该案移送管辖至四川省蓬溪县检察院。

  为跑出“挂案”清理加速度,合川区检察院还组织召开检警协作会,加强工作衔接,合力推进“挂案”清理。截至目前,已监督撤案4件4人,移送审查起诉3件6人,为涉案民营企业解除了诉累、卸下包袱。

  7月23日,一场防范化解企业金融风险工作座谈会在合川区检察院举行。合川区金融服务中心、税务局、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合川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和企业家代表围席而坐。

  会上,检察官结合该院近年来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案件情况,提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化解企业金融风险的5条建议。完善常态化配合协作、金融案件会商、金融风险通报……一项项举措在讨论交流中应运而生。

  根据合川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检察官从案件回访、以案释法、联系企业等入手,为当地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复工复产以来,该院领导定点联系市场主体22户,开展送法进民企活动5次,妥善处理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各类司法需求8件。

  司法救助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

  “申请人涂某甲被同村村民涂某乙伤害,花去治疗费用7000余元,患有癫痫的涂某乙没有赔偿能力。同时,涂某甲与父母都是普通农民,家中还有个妹妹在读大学,经济较为困难。了解情况后,办案检察官依法为涂某甲申请了司法救助金7200元。”11月18日下午,在合川区检察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检察官向与会人员通报了该院办理的3起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市检察院、市扶贫办有关实施细则,从以一域服务全局的视野充分认识司法救助的重要意义,扩大知晓率、提高精准度、增强联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推深做实。

  今年上半年,合川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了解到,生在父母离异家庭,年仅9岁的张青青(化名)生活极端困难。2020年4月,张青青父亲带着张一起自杀,张父身亡,张被好心人救起。但是父亲的暴力行为给张的身体造成了严重伤害,住院期间耗用手术费11万余元,出院后需卧床约3个月,功能康复要一年左右。

  收到张青青的求助申请后,检察官认真审查了相关材料,并多次到张生活和学习的地方核实情况。张青青改嫁的母亲和涉其他案件的哥哥无力承担其康复治疗费用。随后,检察官依据法律规定,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70000元得到批准。为保证救助金“用在刀刃上”,检察官又与相关村镇一起,制定了这笔钱的使用方案。

  10月29日,检察官到张青青目前生活的福利院探望。看着张青青日渐康复的身体和脸上露出的笑容,检察官们感到由衷的欣慰。当地村委会主任说:“知道的村民都在称赞,你们这个事办得好,这个‘毛儿’(重庆话,指孩子)赶上了好时代!我们一定按照方案把这笔钱管好用好,和检察官一起,让娃娃早点康复,长大成人!”

  只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力用情去做,司法救助工作就一定有成效。2020年1月至今,合川区检察院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向18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2.8万元。

  用心用情融入社会治理

  认罪认罚从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完善,不仅有利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而且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今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701件917人,以最好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2019年7月,即将进入某中学复读的陈乐乐(化名)在运动场打篮球时,错拿被害人手机,后临时起意将手机据为己有。案发之后,陈乐乐内心忐忑不安,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今年1月,公安机关以陈乐乐涉嫌盗窃罪将案件移送至合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收案后,检察官向学校、社区了解陈乐乐的现实表现情况,听取被害人意见。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真诚认罪悔过,无前科劣迹,属初犯、偶犯,合川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作出对陈乐乐不起诉的决定。

  今年高考,陈乐乐比去年多了100来分,被某大学录取。“学校生活真好。我会铆足劲头向前冲,不辜负你们的信任,给自己、给父母一个交待!”回访时,陈乐乐对检察官说道。

  合川区工读学校成立于1980年,是目前全市唯一矫治问题青少年的公办专门学校。今年8月,合川区委政法委、合川区检察院、合川区教委联合签署《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衔接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根据《机制》,合川区检察院在工读学校挂牌设立了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一名副检察长担任工读学校法治副校长,每季度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检察官、工读学校教职员工、学生组建“莎姐·法治导航员”团队,在全区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各方协力对“问题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开展理论及实务研究。

  “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发挥多方优势,把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让他们在‘爱’的沐浴下早日回归。”合川区人大代表陆建华这样评价该机制。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是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早在去年9月,合川区检察院就制定了全市基层检察院首个“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办法,提出像对待家书一样对待群众来信,切实做到把信访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效率和司法温度。

  今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共受理44件群众来信,回复率10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领导带头接访、下访96人次,面对面化解申诉人的心结。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自动售货机通常设置在人流量较大的车站、校园、商场附近,给老百姓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但是,“它们”也隐藏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今年6月,合川区检察院干警走访勘查发现,辖区内部分自动售货机没有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货源是否正规?万一出现‘问题’食品,权益受损的消费者上哪儿去找售货机背后的售货人?”带着这样的疑问,检察官检索了《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收集并固定了自动售货机经营不合法、可能危害公共利益的证据。

  针对上述问题,合川区检察院于7月10日向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强自动售货机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场地出租方等有关主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收到检察建议后,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3户61台自动售货机开展了专项清查,核实自动售货机所有者情况,督促依法办理证件,公示许可证照、联系电话等信息,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定期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守护好合川“三江水”,合川区检察院用好重庆市检察机关渔业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探索建立“上下游同行,左右岸同步”的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先后与四川省岳池县、武胜县、华蓥市检察院签署协作办法,与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辖区嘉陵江流域江北、北碚等6个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跨界协查、合力修复,促进解决全流域、跨区域公益保护难题。

  疫情期间,他们联合该区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对防疫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监督。

  今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切实履行好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职能。

  记者 陈晓容 通讯员 来玉伍 高纯 吴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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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履行职责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签订检察协作办法


召开不起诉听证会 


组织增殖放流活动

  潮涌三江阔,风正一帆悬。今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按照“党建抓细抓长、案件办准办好、队伍带精带强、工作做实做稳”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对合川的新定位新要求和“三计划一行动”,把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为合川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的大舞台上展现新作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

  “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合川区检察院于1月28日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洪广对全院疫情防控作出安排,要求全院干警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在合川区委统一部署下,杨洪广于2月5日下沉龙市镇,实地查看居民小区、劝导点、公路检查点防疫工作开展情况。疫情期间,25名干警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深入街道社区联防联控第一线,开展卡位值守、法治宣讲等工作,在疫情阻击战中担当在先、冲锋在前。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后,合川区检察院庚即在线上组织检察官认真学习掌握涉疫情防控案件办理要求。提前介入4起涉疫情防控案件,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审查起诉后提出的量刑建议得到采纳,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不能因疫情原因降低办案质量。疫情期间,合川区检察院把“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意识贯穿始终,借助智慧检务系统在线询问犯罪嫌疑人、宣告不起诉决定,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远程帮教,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看守所封闭式管理的实际,合川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方法,与区看守所建立委托送达文书机制,对需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委托送达《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45份。

  精准办案让企业行稳致远

  今年7月13日,合川区检察院就拟对易乐余(化名)不起诉一案召开听证会,侦查人员、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均参加听证。

  易乐余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甲公司曾被评为重庆市建筑业先进企业,有6个在建项目,为近500名农民工提供工作岗位。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易乐余为马某(另案处理,已判刑)虚开发票。今年4月底,案件被移送至合川区检察院。

  经审查,易乐余的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但是,其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涉案已经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他如果‘进去’,对公司可能是‘灭顶之灾’,更会严重影响农民工的‘饭碗’问题。”据此,检察官提出“拟对易乐余作出微罪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听证会上,听证员经过讨论,对检察院的拟不起诉意见均表示同意:“拟不起诉对甲公司是‘好事’,对农民工就业更是‘好事’”。拿到自己的不起诉决定书时,易乐余表示,一定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带领公司正道直行,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依法快速办理民营企业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25件61人,不捕3件18人,不诉3件5人,32人已返岗复工。

  在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行动中,合川区检察院明确责任检察官,逐案清理“挂案”,认真研究、分析、研判案情,针对每个案件制定不同办理方案。

  几年前,刘某甲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因多种原因,案件被“挂”了起来。梳理案件后,检察官认真审读全案卷宗,通过查阅“检答网”、对比类似案例等形式明确办理思路,根据犯罪事实差异分别作出决定。刘某甲虽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并未实施犯罪行为,符合撤案条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刘某乙、范某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6月28日,公安机关将两人移送合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为刘某乙、范某某涉其他案件在四川被关押,合川区检察院根据川渝检察协作意见,于7月1日将该案移送管辖至四川省蓬溪县检察院。

  为跑出“挂案”清理加速度,合川区检察院还组织召开检警协作会,加强工作衔接,合力推进“挂案”清理。截至目前,已监督撤案4件4人,移送审查起诉3件6人,为涉案民营企业解除了诉累、卸下包袱。

  7月23日,一场防范化解企业金融风险工作座谈会在合川区检察院举行。合川区金融服务中心、税务局、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合川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和企业家代表围席而坐。

  会上,检察官结合该院近年来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案件情况,提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化解企业金融风险的5条建议。完善常态化配合协作、金融案件会商、金融风险通报……一项项举措在讨论交流中应运而生。

  根据合川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检察官从案件回访、以案释法、联系企业等入手,为当地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复工复产以来,该院领导定点联系市场主体22户,开展送法进民企活动5次,妥善处理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各类司法需求8件。

  司法救助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

  “申请人涂某甲被同村村民涂某乙伤害,花去治疗费用7000余元,患有癫痫的涂某乙没有赔偿能力。同时,涂某甲与父母都是普通农民,家中还有个妹妹在读大学,经济较为困难。了解情况后,办案检察官依法为涂某甲申请了司法救助金7200元。”11月18日下午,在合川区检察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检察官向与会人员通报了该院办理的3起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市检察院、市扶贫办有关实施细则,从以一域服务全局的视野充分认识司法救助的重要意义,扩大知晓率、提高精准度、增强联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推深做实。

  今年上半年,合川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了解到,生在父母离异家庭,年仅9岁的张青青(化名)生活极端困难。2020年4月,张青青父亲带着张一起自杀,张父身亡,张被好心人救起。但是父亲的暴力行为给张的身体造成了严重伤害,住院期间耗用手术费11万余元,出院后需卧床约3个月,功能康复要一年左右。

  收到张青青的求助申请后,检察官认真审查了相关材料,并多次到张生活和学习的地方核实情况。张青青改嫁的母亲和涉其他案件的哥哥无力承担其康复治疗费用。随后,检察官依据法律规定,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70000元得到批准。为保证救助金“用在刀刃上”,检察官又与相关村镇一起,制定了这笔钱的使用方案。

  10月29日,检察官到张青青目前生活的福利院探望。看着张青青日渐康复的身体和脸上露出的笑容,检察官们感到由衷的欣慰。当地村委会主任说:“知道的村民都在称赞,你们这个事办得好,这个‘毛儿’(重庆话,指孩子)赶上了好时代!我们一定按照方案把这笔钱管好用好,和检察官一起,让娃娃早点康复,长大成人!”

  只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力用情去做,司法救助工作就一定有成效。2020年1月至今,合川区检察院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向18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2.8万元。

  用心用情融入社会治理

  认罪认罚从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完善,不仅有利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而且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今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701件917人,以最好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2019年7月,即将进入某中学复读的陈乐乐(化名)在运动场打篮球时,错拿被害人手机,后临时起意将手机据为己有。案发之后,陈乐乐内心忐忑不安,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今年1月,公安机关以陈乐乐涉嫌盗窃罪将案件移送至合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收案后,检察官向学校、社区了解陈乐乐的现实表现情况,听取被害人意见。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真诚认罪悔过,无前科劣迹,属初犯、偶犯,合川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作出对陈乐乐不起诉的决定。

  今年高考,陈乐乐比去年多了100来分,被某大学录取。“学校生活真好。我会铆足劲头向前冲,不辜负你们的信任,给自己、给父母一个交待!”回访时,陈乐乐对检察官说道。

  合川区工读学校成立于1980年,是目前全市唯一矫治问题青少年的公办专门学校。今年8月,合川区委政法委、合川区检察院、合川区教委联合签署《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衔接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根据《机制》,合川区检察院在工读学校挂牌设立了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一名副检察长担任工读学校法治副校长,每季度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检察官、工读学校教职员工、学生组建“莎姐·法治导航员”团队,在全区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各方协力对“问题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开展理论及实务研究。

  “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发挥多方优势,把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让他们在‘爱’的沐浴下早日回归。”合川区人大代表陆建华这样评价该机制。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是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早在去年9月,合川区检察院就制定了全市基层检察院首个“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办法,提出像对待家书一样对待群众来信,切实做到把信访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效率和司法温度。

  今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共受理44件群众来信,回复率10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领导带头接访、下访96人次,面对面化解申诉人的心结。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自动售货机通常设置在人流量较大的车站、校园、商场附近,给老百姓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但是,“它们”也隐藏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今年6月,合川区检察院干警走访勘查发现,辖区内部分自动售货机没有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货源是否正规?万一出现‘问题’食品,权益受损的消费者上哪儿去找售货机背后的售货人?”带着这样的疑问,检察官检索了《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收集并固定了自动售货机经营不合法、可能危害公共利益的证据。

  针对上述问题,合川区检察院于7月10日向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强自动售货机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场地出租方等有关主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收到检察建议后,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3户61台自动售货机开展了专项清查,核实自动售货机所有者情况,督促依法办理证件,公示许可证照、联系电话等信息,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定期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守护好合川“三江水”,合川区检察院用好重庆市检察机关渔业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探索建立“上下游同行,左右岸同步”的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先后与四川省岳池县、武胜县、华蓥市检察院签署协作办法,与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辖区嘉陵江流域江北、北碚等6个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跨界协查、合力修复,促进解决全流域、跨区域公益保护难题。

  疫情期间,他们联合该区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对防疫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监督。

  今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切实履行好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职能。

  记者 陈晓容 通讯员 来玉伍 高纯 吴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