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未年检、18条违法未处理 报废车辆竟敢上路行驶

时间: 2020-12-1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544

  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寸滩大队民警在新溉立交东路值守早高峰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立即将该车拦停,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但驾驶员一直躲躲闪闪,不愿意拿出证件,在民警的反复催促下驾驶员终于回应:“这个车我很久都没有开了,很快就要拿去报废了。”

  民警要求驾驶员将车停到路边后,查询了该车辆的状态,发现该车本应在2017年9月30日参加机动车检验,到现在已经三个周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同时查询到该车还有18条未处理的违法行为,也未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

  民警对驾驶员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李某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记4分、罚款22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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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未年检、18条违法未处理 报废车辆竟敢上路行驶

  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寸滩大队民警在新溉立交东路值守早高峰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立即将该车拦停,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但驾驶员一直躲躲闪闪,不愿意拿出证件,在民警的反复催促下驾驶员终于回应:“这个车我很久都没有开了,很快就要拿去报废了。”

  民警要求驾驶员将车停到路边后,查询了该车辆的状态,发现该车本应在2017年9月30日参加机动车检验,到现在已经三个周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同时查询到该车还有18条未处理的违法行为,也未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

  民警对驾驶员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李某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记4分、罚款22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