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公安多措并举 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时间: 2020-12-17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54

  云阳县地处渝东北三峡库区腹心,长江干流云阳段全长68.8公里,澎溪河、汤溪河、磨刀溪、长滩河4条通江一级支流总长200.7公里,“一江四河”纳入禁捕的水域长度达269.5公里。6月29日,公安部、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以来,云阳县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坚持“四个到位”,扛起工作责任

  6月30日,重庆市公安局对全市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7月1日,云阳县公安局成立了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元斌任组长,刑侦、治安、网安、法制、技侦、长航公安等相关警种为成员单位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食药环森犯罪侦查大队牵头,相关警种和派出所全力配合,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开展,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及时召开全县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专题部署会、调度会、推进会,定期分析情况、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问题,确保部署到位。以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为契机,整合治安大队环保职责和经侦大队打假等职责,在全市率先成立食药环森犯罪侦查大队,专职打击食品、药品、环保、森林领域犯罪,单设环保案件中队,选优配强办案民警,充实执法力量,统筹打击非法捕捞日常工作,确保警力保障到位。制定《云阳县公安局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工作考核细则》,纳入各派出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推进有力。

  ——建立“六项机制”,汇聚工作合力

  云阳县公安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委、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了《长江流域禁捕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联络员、联动执法、案件移送、执法保障、信息共享6项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与周边区县的警务合作,强化水陆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执法,汇聚了禁捕退捕工作的强大合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云阳公安联合农业农村(渔政)等部门开展禁渔宣传活动5次,张贴、发放禁渔通告2万余份,在重要口岸及重点场所悬挂禁渔宣传横幅100余条,设置宣传标牌、户外LED显示屏80余块,在云阳电视台滚动播放禁渔公益广告30余天,营造了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浓厚氛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5场次,与农业农村(渔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次,检查水产品交易点156处,涉渔餐馆334家,拆除违反禁渔规定广告96条,督促更改餐饮菜单138家;协助渔政部门查办涉渔行政案件13件,收缴拆解“三无”船10艘,收缴电捕鱼机具5套,密眼网96副,查获渔获物153千克,处理违法人员13人。收到渔政部门移送涉渔犯罪线索5件,渔政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助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15件。形成了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良好格局。

  ——落实“五个必访”,狠抓风险防控

  云阳县公安局坚持打击整治与防范化解相结合,与农业农村(渔政)等部门建立涉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机制,最大限度的将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会同县农业农村(渔政)部门及乡镇干部,积极开展“涉渔百日走访”活动,认真落实退捕渔民家庭必访、生活困难渔民家庭必访、特殊人群家庭必访、涉渔重点区域必访、钓鱼组织必访的“五必访”工作要求,深入退捕渔民特别是受过打击处理的非法捕捞人员家中、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地开展普遍走访,了解掌握情况,加强法制宣传,落实补偿帮扶,化解风险隐患。共走访退捕渔民511户,涉渔餐饮店334家,水产品经营销售点156家,渔具生产、经营销售点110家。全县如期完成了511艘渔船、1015名渔民的退捕和转产安置任务,没有出现一起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四个一律”,严打非法捕捞

  云阳县公安局聚焦主责主业,按照犯罪案件一律溯源追查、破案手段一律专业支撑、顶风作案一律从严处理、案件办理一律快侦快破“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犯罪行为。为扩大线索来源,出台了《打击非法捕捞有奖举报办法》,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渔犯罪线索。针对“电炸毒”、“绝户网”、“三无船”等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坚持重拳出击,以打促禁。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全县共侦办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刑事案件 15件,抓获犯罪嫌人3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1人,移送审查起诉31人。查获电鱼机7套,密眼网12副,渔获物58公斤。有力遏制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通讯员:向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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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公安多措并举 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云阳县地处渝东北三峡库区腹心,长江干流云阳段全长68.8公里,澎溪河、汤溪河、磨刀溪、长滩河4条通江一级支流总长200.7公里,“一江四河”纳入禁捕的水域长度达269.5公里。6月29日,公安部、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以来,云阳县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坚持“四个到位”,扛起工作责任

  6月30日,重庆市公安局对全市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7月1日,云阳县公安局成立了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元斌任组长,刑侦、治安、网安、法制、技侦、长航公安等相关警种为成员单位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食药环森犯罪侦查大队牵头,相关警种和派出所全力配合,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开展,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及时召开全县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专题部署会、调度会、推进会,定期分析情况、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问题,确保部署到位。以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为契机,整合治安大队环保职责和经侦大队打假等职责,在全市率先成立食药环森犯罪侦查大队,专职打击食品、药品、环保、森林领域犯罪,单设环保案件中队,选优配强办案民警,充实执法力量,统筹打击非法捕捞日常工作,确保警力保障到位。制定《云阳县公安局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工作考核细则》,纳入各派出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推进有力。

  ——建立“六项机制”,汇聚工作合力

  云阳县公安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委、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了《长江流域禁捕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联络员、联动执法、案件移送、执法保障、信息共享6项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与周边区县的警务合作,强化水陆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执法,汇聚了禁捕退捕工作的强大合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云阳公安联合农业农村(渔政)等部门开展禁渔宣传活动5次,张贴、发放禁渔通告2万余份,在重要口岸及重点场所悬挂禁渔宣传横幅100余条,设置宣传标牌、户外LED显示屏80余块,在云阳电视台滚动播放禁渔公益广告30余天,营造了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浓厚氛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5场次,与农业农村(渔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次,检查水产品交易点156处,涉渔餐馆334家,拆除违反禁渔规定广告96条,督促更改餐饮菜单138家;协助渔政部门查办涉渔行政案件13件,收缴拆解“三无”船10艘,收缴电捕鱼机具5套,密眼网96副,查获渔获物153千克,处理违法人员13人。收到渔政部门移送涉渔犯罪线索5件,渔政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助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15件。形成了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良好格局。

  ——落实“五个必访”,狠抓风险防控

  云阳县公安局坚持打击整治与防范化解相结合,与农业农村(渔政)等部门建立涉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机制,最大限度的将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会同县农业农村(渔政)部门及乡镇干部,积极开展“涉渔百日走访”活动,认真落实退捕渔民家庭必访、生活困难渔民家庭必访、特殊人群家庭必访、涉渔重点区域必访、钓鱼组织必访的“五必访”工作要求,深入退捕渔民特别是受过打击处理的非法捕捞人员家中、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地开展普遍走访,了解掌握情况,加强法制宣传,落实补偿帮扶,化解风险隐患。共走访退捕渔民511户,涉渔餐饮店334家,水产品经营销售点156家,渔具生产、经营销售点110家。全县如期完成了511艘渔船、1015名渔民的退捕和转产安置任务,没有出现一起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四个一律”,严打非法捕捞

  云阳县公安局聚焦主责主业,按照犯罪案件一律溯源追查、破案手段一律专业支撑、顶风作案一律从严处理、案件办理一律快侦快破“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犯罪行为。为扩大线索来源,出台了《打击非法捕捞有奖举报办法》,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渔犯罪线索。针对“电炸毒”、“绝户网”、“三无船”等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坚持重拳出击,以打促禁。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全县共侦办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刑事案件 15件,抓获犯罪嫌人3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1人,移送审查起诉31人。查获电鱼机7套,密眼网12副,渔获物58公斤。有力遏制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通讯员:向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