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刘伽玲 记者 唐孝忠)2020年12月以来,结合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和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铜梁区公安局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行动。12月1日至今,该区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查处酒驾56起,醉驾12起。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基本常识,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近期开展的常态化酒驾查处中,就发现有些驾驶员依然没引起重视。12月27日19时40分,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城区铜梁大酒店检查点开展酒驾集中夜查行动时,一辆小轿车经过检查点,民警上前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可能是心虚的缘故,驾驶人杨某磨磨蹭蹭靠边后才慢慢降下车窗接受检查。民警对杨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杨某告诉民警,当晚与朋友在一火锅店内聚餐时喝了几瓶啤酒,聚餐结束后想着自己没喝多少,于是驾车回家。民警对杨某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