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执行法官,太感谢了,这笔钱对我来说真的太及时了……”近日,大足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胡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激动不已。 2019年初,胡某在为某小区安装声控灯的过程中,不幸受重伤。胡某在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物业管理公司赔偿胡某各项损失7万余元。之后,该物业管理公司以疫情期间经营困难为由,拒绝支付赔偿款。 12月23日,执行法官通过向被执行人物业管理公司宣传法律法规,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成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支付胡某现金3万元以解决其燃眉之急。同时,双方针对剩余赔偿款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记者舒楚寒 通讯员 乾兴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