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拒不还钱到拘留所“过年”

时间: 2021-02-23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55

  本网讯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潼南法院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搜查、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近日,一对“老赖”夫妻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该院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2017年12月,胡某向潼南区某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60万元,其妻张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胡某、张某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公司依法向潼南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依法判决胡某、张某依法偿还担保公司借款60万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胡某和张某,督促其还款,被执行人多次承诺还款,但又屡次失信,且拒不露面躲避执行,声称在外地务工,无法回潼南。

  2021年1月30日21时30分,潼南区某担保公司通过潼南法院“执行110”举报电话提供线索,称发现胡某和张某在重庆沙坪坝区某酒店入住。得到线索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当日备勤的执行法官,不到半小时,执行法官一行7人就已经集合完毕并连夜出发,当晚即空降酒店将胡某和张某拘传回潼南法院。

  在询问过程中,胡某和张某又表示,因疫情影响,2020年没有收入,暂无履行能力。经法院调查,发现胡某和张某从2020年7月开始,一直在成都从事外墙玻璃安装工作,有固定收入。鉴于胡某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且未按规定向法院申报财产,潼南法院决定依法对胡某和张某夫妻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结果,这对夫妻只能在拘留所过春节。

  潼南法院实行“执行110”工作机制,全天24小时受理申请执行人及群众对被执行人的线索举报事宜。只要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者财产线索,均可拨打“执行110”热线电话(023-44564110)进行举报,执行法官将在第一时间出警,节假日无休,接警必出。

通讯员 黄杰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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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拒不还钱到拘留所“过年”

  本网讯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潼南法院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搜查、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近日,一对“老赖”夫妻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该院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2017年12月,胡某向潼南区某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60万元,其妻张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胡某、张某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公司依法向潼南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依法判决胡某、张某依法偿还担保公司借款60万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胡某和张某,督促其还款,被执行人多次承诺还款,但又屡次失信,且拒不露面躲避执行,声称在外地务工,无法回潼南。

  2021年1月30日21时30分,潼南区某担保公司通过潼南法院“执行110”举报电话提供线索,称发现胡某和张某在重庆沙坪坝区某酒店入住。得到线索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当日备勤的执行法官,不到半小时,执行法官一行7人就已经集合完毕并连夜出发,当晚即空降酒店将胡某和张某拘传回潼南法院。

  在询问过程中,胡某和张某又表示,因疫情影响,2020年没有收入,暂无履行能力。经法院调查,发现胡某和张某从2020年7月开始,一直在成都从事外墙玻璃安装工作,有固定收入。鉴于胡某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且未按规定向法院申报财产,潼南法院决定依法对胡某和张某夫妻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结果,这对夫妻只能在拘留所过春节。

  潼南法院实行“执行110”工作机制,全天24小时受理申请执行人及群众对被执行人的线索举报事宜。只要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者财产线索,均可拨打“执行110”热线电话(023-44564110)进行举报,执行法官将在第一时间出警,节假日无休,接警必出。

通讯员 黄杰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