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三部检察官李璟梅:深究每一个细节 不放过蛛丝马迹

时间: 2021-03-05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64

李璟梅走访调查

  她,对待每一个案件心存敬畏;她,面对每一份证据查微知著;她,面对每一名罪犯不枉不纵。在办案中不断历练自我,她一步步成长成才。

  从检14年来,她脚踏实地,稳扎稳打,从一名青涩的检察新兵成长为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标兵。岁月变迁,改变的是经历与沉淀,不变的是她那始终如一、精益求精的检察工匠精神和维护着公平正义的初心与执着。

  她,就是市检察五分院检察三部检察官李璟梅。

  勤学苦练:检察新兵成长为业务骨干

  “中学时看法政剧和侦破小说时,就觉得检察官、法官这些职业特别神圣。直到我法学专业毕业,2006年如愿进入万盛区检察院,成为了一名检察干警……”

  当第一次正式的出庭机会落到了李璟梅的身上,残酷的现实却给了她不小的教训。面对对方律师的质证,经验不足的她应对得手忙脚乱,措辞吞吞吐吐,最后连举证都变得十分艰难。好在当时同坐在公诉席上的公诉科长守住了阵地。

  那次“惨痛”的经历印象深刻,让李璟梅陷入深深反思。一番认真总结之后,她沉下心来,在学习中办案,在办案中学习,从一名业务小白成长为院里的业务骨干。

  2012年,李璟梅通过遴选进入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工作,本以为有过6年的基层公诉经验,在分院的工作会得心应手,没想到这只是新的起点。

  自知不足的李璟梅,暗下决心一定要将这些不足一一克服。每次案件研讨会和观摩庭,她都不落下,认真聆听,做好笔记,学习优秀同事的长处,并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断地揣摩总结……时光不负有心人,经过多年办案的积累和沉淀,她练就了一身过硬本领,业务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6月,李璟梅获得重庆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

  实地调查:人性化办案彰显司法温情

  这些年,李璟梅办理了职务犯罪、有社会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等300余件,无一错案。而让她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几年前办理的一起由邻里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

  农妇邱颖与邻居王家为一棵树的权属问题发生纠纷,最终导致一人当场死亡,王家女孩王玲构成重伤。根据案情和《刑法》相关规定,李璟梅初步判定邱颖涉嫌故意杀人罪,极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对于死刑这种最严厉的刑罚,办案人员都会对证据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采用更加严格的证明标准,以确保死刑的公正审慎适用。在审查案卷材料时,李璟梅发现,询问笔录里虽然有王玲曾目睹行凶者为女性这一关键事实的记录,但获取该笔录的程序不规范导致这份证据存在瑕疵。为了更有力的指控犯罪,她决定前往案发现场向受害人复核补充证据,并向村民了解,对案发现场进行复勘核实,对案发当天的轨迹进行了还原……从而很直观地再现了案发的全过程,以完整的证据链证实了邱颖的犯罪事实。同时,李璟梅还了解到,案发后邱颖一直未对被害人及家属道歉,更没有经济赔偿。

  受案20天后,李璟梅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邱颖死刑立即执行。

  判决当天,王玲的爸爸打来电话,李璟梅能清楚地听到电话那端他哽咽的声音……

  谈及办理此案最大的感受,李璟梅说:“作为一线办案人员,我们公诉人不能机械办案,虽然法条是冰冷的,但司法可以是有温度的,暖心的。”

  慧眼察微:拨开迷雾寻求真相

  14年的从检经历,不仅让李璟梅养成了细致审查的优点,更让她学会并擅长于从蛛丝马迹中探寻案件的真相。

  “检察官,我冤枉啊,我根本就不晓得这些事,不是我做的……”

  “那你在第一次被讯问时为什么承认?”

  “警察打我、逼我认的,我当时那件衣服背上都是血……”

  那是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到案后曾对自己贩卖、运输15公斤毒品的犯罪事实做过有罪供述,可进入看守所后就以被刑讯逼供为由提出翻供,拒不承认全部犯罪事实。案子一下子进入审查瓶颈,这让李璟梅不得不重新回到原点,对案件再一次进行梳理。

  “陈某从被抓获到被带至侦查机关审讯室,共间隔了3个半小时,而抓获地距离侦查机关办公地的车程时间为50分钟,这中间剩余的两个多小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是否真的存在如陈某所提到的刑讯逼供?”随后,李璟梅立即查阅了该案的所有案卷材料。原来,侦查人员在抓捕陈某时,陈某曾驾车冲撞侦查人员驾驶的警车,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而现场侦查人员为处理事故联系了交巡警出警和保险公司出险,由于等待处理期间需要双方车辆驾驶人员均在现场,因此,侦查人员不得不押解陈某在现场等待,直到事故处理完毕后才返回办公地点开展审讯。

  经过这一系列调查,最终还原了陈某被抓获后的轨迹,从而排除了在抓捕过程中的所谓“刑讯逼供”。紧接着,她又调出侦查人员讯问陈某时的同步录音录像,通过反复观看和仔细核实,根本没有如陈某所说的刑讯逼供情况。面对检察官亮出的证据,陈某终于服气了,不再提及“刑讯逼供”。

  同时,经过审查证据,李璟梅发现,在案证据还指向在被抓获的前几天陈某实施了另外一笔毒品交易,可狡猾的陈某仍拒不认罪。为了让陈某的犯罪行为无处遁形,李璟梅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重新补充侦查,突破了同案人的供述,最终对陈某贩卖毒品十公斤的犯罪事实进行追诉。最终,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陈某死刑。(除检察官外,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张柳妞 通讯员  彭静 周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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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三部检察官李璟梅:深究每一个细节 不放过蛛丝马迹

李璟梅走访调查

  她,对待每一个案件心存敬畏;她,面对每一份证据查微知著;她,面对每一名罪犯不枉不纵。在办案中不断历练自我,她一步步成长成才。

  从检14年来,她脚踏实地,稳扎稳打,从一名青涩的检察新兵成长为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标兵。岁月变迁,改变的是经历与沉淀,不变的是她那始终如一、精益求精的检察工匠精神和维护着公平正义的初心与执着。

  她,就是市检察五分院检察三部检察官李璟梅。

  勤学苦练:检察新兵成长为业务骨干

  “中学时看法政剧和侦破小说时,就觉得检察官、法官这些职业特别神圣。直到我法学专业毕业,2006年如愿进入万盛区检察院,成为了一名检察干警……”

  当第一次正式的出庭机会落到了李璟梅的身上,残酷的现实却给了她不小的教训。面对对方律师的质证,经验不足的她应对得手忙脚乱,措辞吞吞吐吐,最后连举证都变得十分艰难。好在当时同坐在公诉席上的公诉科长守住了阵地。

  那次“惨痛”的经历印象深刻,让李璟梅陷入深深反思。一番认真总结之后,她沉下心来,在学习中办案,在办案中学习,从一名业务小白成长为院里的业务骨干。

  2012年,李璟梅通过遴选进入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工作,本以为有过6年的基层公诉经验,在分院的工作会得心应手,没想到这只是新的起点。

  自知不足的李璟梅,暗下决心一定要将这些不足一一克服。每次案件研讨会和观摩庭,她都不落下,认真聆听,做好笔记,学习优秀同事的长处,并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断地揣摩总结……时光不负有心人,经过多年办案的积累和沉淀,她练就了一身过硬本领,业务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6月,李璟梅获得重庆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

  实地调查:人性化办案彰显司法温情

  这些年,李璟梅办理了职务犯罪、有社会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等300余件,无一错案。而让她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几年前办理的一起由邻里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

  农妇邱颖与邻居王家为一棵树的权属问题发生纠纷,最终导致一人当场死亡,王家女孩王玲构成重伤。根据案情和《刑法》相关规定,李璟梅初步判定邱颖涉嫌故意杀人罪,极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对于死刑这种最严厉的刑罚,办案人员都会对证据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采用更加严格的证明标准,以确保死刑的公正审慎适用。在审查案卷材料时,李璟梅发现,询问笔录里虽然有王玲曾目睹行凶者为女性这一关键事实的记录,但获取该笔录的程序不规范导致这份证据存在瑕疵。为了更有力的指控犯罪,她决定前往案发现场向受害人复核补充证据,并向村民了解,对案发现场进行复勘核实,对案发当天的轨迹进行了还原……从而很直观地再现了案发的全过程,以完整的证据链证实了邱颖的犯罪事实。同时,李璟梅还了解到,案发后邱颖一直未对被害人及家属道歉,更没有经济赔偿。

  受案20天后,李璟梅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邱颖死刑立即执行。

  判决当天,王玲的爸爸打来电话,李璟梅能清楚地听到电话那端他哽咽的声音……

  谈及办理此案最大的感受,李璟梅说:“作为一线办案人员,我们公诉人不能机械办案,虽然法条是冰冷的,但司法可以是有温度的,暖心的。”

  慧眼察微:拨开迷雾寻求真相

  14年的从检经历,不仅让李璟梅养成了细致审查的优点,更让她学会并擅长于从蛛丝马迹中探寻案件的真相。

  “检察官,我冤枉啊,我根本就不晓得这些事,不是我做的……”

  “那你在第一次被讯问时为什么承认?”

  “警察打我、逼我认的,我当时那件衣服背上都是血……”

  那是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到案后曾对自己贩卖、运输15公斤毒品的犯罪事实做过有罪供述,可进入看守所后就以被刑讯逼供为由提出翻供,拒不承认全部犯罪事实。案子一下子进入审查瓶颈,这让李璟梅不得不重新回到原点,对案件再一次进行梳理。

  “陈某从被抓获到被带至侦查机关审讯室,共间隔了3个半小时,而抓获地距离侦查机关办公地的车程时间为50分钟,这中间剩余的两个多小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是否真的存在如陈某所提到的刑讯逼供?”随后,李璟梅立即查阅了该案的所有案卷材料。原来,侦查人员在抓捕陈某时,陈某曾驾车冲撞侦查人员驾驶的警车,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而现场侦查人员为处理事故联系了交巡警出警和保险公司出险,由于等待处理期间需要双方车辆驾驶人员均在现场,因此,侦查人员不得不押解陈某在现场等待,直到事故处理完毕后才返回办公地点开展审讯。

  经过这一系列调查,最终还原了陈某被抓获后的轨迹,从而排除了在抓捕过程中的所谓“刑讯逼供”。紧接着,她又调出侦查人员讯问陈某时的同步录音录像,通过反复观看和仔细核实,根本没有如陈某所说的刑讯逼供情况。面对检察官亮出的证据,陈某终于服气了,不再提及“刑讯逼供”。

  同时,经过审查证据,李璟梅发现,在案证据还指向在被抓获的前几天陈某实施了另外一笔毒品交易,可狡猾的陈某仍拒不认罪。为了让陈某的犯罪行为无处遁形,李璟梅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重新补充侦查,突破了同案人的供述,最终对陈某贩卖毒品十公斤的犯罪事实进行追诉。最终,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陈某死刑。(除检察官外,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张柳妞 通讯员  彭静 周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