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舒楚寒) “馋嘴”男子为尝鲜,带着低音炮、强光灯、网兜等工具前往龙石镇凤凰村狩猎野味,不料野味刚捕获到手,自己也被警察“捕”了。日前,大足警方通报了这起非法狩猎案件。 2月16日傍晚,大足区龙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龙石镇凤凰村非法狩猎。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通过驾驶警车搜寻,民警发现在在三驱镇月亮村与龙石镇凤凰村交界的山坡上闪烁着类似手电筒的光束,为确定光束发出的位置,民警着便装徒步搜寻,由于光束闪烁不定,民警不能很快确定发出光束的位置。 经过近2个小时的搜寻,民警发现山坡一草丛边坐着一名头戴强光灯的可疑男子,于是上前盘问,发现男子身旁有一个尼龙口袋,口袋中是一只刚捕获的野鸡,便立即将其控制。随后民警在附近的树林中将其同伙抓获,并现场查获了低音炮、网兜等作案工具。 据两名男子交代,之前听说野鸡肉很美味,便想尝尝鲜,朋友介绍龙石镇凤凰村有野鸡出没,便决定一起去狩猎。二人在网上搜索自学了捕获野鸡的方法后,准备了带氙气的强光灯、带电瓶的低音炮、猎野鸡用的网兜等狩猎工具,通过低音炮播放类似柴油机的轰鸣声,将野鸡从树林、草丛中驱赶出来,再用带氙气的强光灯照射野鸡,使野鸡陷入暂时的迟钝,接着用网兜趁机捕获野鸡。 被捕野鸡经相关权威机构鉴定为七彩山鸡,属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目前,民警已经将这只七彩山鸡送往重庆市动物园收容,两名涉案男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珍爱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对于非法狩猎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