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遇到“野代驾” 醉酒车主被吓醒了

时间: 2021-03-1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87

  本网讯 3月15日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天,家住沙坪坝区土主某小区的王先生却遇到一件糟心事,他在渝北区喝了酒后,在酒店门口现场叫了一名代驾。等到了小区楼下才发现,这名代驾是“野生”的。

  当晚,王先生在渝北人和某酒店进行商务接待,席间喝了酒。走出酒店时,穿着滴滴代驾马甲、胸前闪着信号灯、推着电动自行车的张某上前询问王先生是否需要代驾。王先生见他各种装备器具一应俱全,似乎很正规,于是就没有通过手机app下单,而是直接让张某送自己回家。

  到了王先生家车库内,张某将车停好,拿出手机,显示代驾费为140元,王先生提出开一张发票,需要报销,张某却说自己不属于任何平台,无法开具发票,可以少给20块钱。王先生坚持索要发票,双方僵持不下,便拨打了110。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110快处队民警接到报警后,通过询问了解到,张某一直想加入滴滴平台当代驾,无奈滴滴平台不招代驾师傅了,于是他从网上购买了滴滴代驾的背心、信号灯等全套工具,干起了“野代驾”,直到当晚遇到王先生索要发票,这才慌了神。

  王先生听到这里,吓得酒都醒了,140块钱是小事,万一路上发生了意外,谁来赔偿自己的损失呀?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张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训诫,责令其立即脱去滴滴背心,今后不得再从事非法代驾工作。民警同时告知王先生,可以向滴滴公司举报这种行为。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王先生支付了代驾费用,表示下次一定在平台上下单。

  民警提醒,若想从事代驾行业必须通过正规的平台,个人绝不能随意做代驾,一旦遇到交通事故,没有保险赔偿,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损害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偿失。同时,民警建议,需要代驾的车主请在正规平台下单,以免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袁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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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遇到“野代驾” 醉酒车主被吓醒了

  本网讯 3月15日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天,家住沙坪坝区土主某小区的王先生却遇到一件糟心事,他在渝北区喝了酒后,在酒店门口现场叫了一名代驾。等到了小区楼下才发现,这名代驾是“野生”的。

  当晚,王先生在渝北人和某酒店进行商务接待,席间喝了酒。走出酒店时,穿着滴滴代驾马甲、胸前闪着信号灯、推着电动自行车的张某上前询问王先生是否需要代驾。王先生见他各种装备器具一应俱全,似乎很正规,于是就没有通过手机app下单,而是直接让张某送自己回家。

  到了王先生家车库内,张某将车停好,拿出手机,显示代驾费为140元,王先生提出开一张发票,需要报销,张某却说自己不属于任何平台,无法开具发票,可以少给20块钱。王先生坚持索要发票,双方僵持不下,便拨打了110。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110快处队民警接到报警后,通过询问了解到,张某一直想加入滴滴平台当代驾,无奈滴滴平台不招代驾师傅了,于是他从网上购买了滴滴代驾的背心、信号灯等全套工具,干起了“野代驾”,直到当晚遇到王先生索要发票,这才慌了神。

  王先生听到这里,吓得酒都醒了,140块钱是小事,万一路上发生了意外,谁来赔偿自己的损失呀?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张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训诫,责令其立即脱去滴滴背心,今后不得再从事非法代驾工作。民警同时告知王先生,可以向滴滴公司举报这种行为。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王先生支付了代驾费用,表示下次一定在平台上下单。

  民警提醒,若想从事代驾行业必须通过正规的平台,个人绝不能随意做代驾,一旦遇到交通事故,没有保险赔偿,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损害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偿失。同时,民警建议,需要代驾的车主请在正规平台下单,以免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袁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