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邹璇)出于侥幸心理,老是有驾驶员掩耳盗铃,以为把号牌遮挡了,民警就无法察觉。殊不知,他们的行为都被记录下来了。 3月24日中午,宁某驾驶重型栏板货车行驶至璧山区聚金大道与剑山路路口时,使用纸块将车辆前牌照的汉字进行了遮挡,致监控无法识别出车辆所属地。 4月1日中午,唐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璧山区黛山大道遇铁山路路口时,使用树叶将车辆前牌照的数字进行了遮挡,致监控无法识别出车辆号牌信息。 在发现上述两起违法行为后,璧山交巡警立即调取两车行驶轨迹、核实违法事实,并通知违法驾驶人前来接受处理。 在事实面前,驾驶人宁某、唐某对自己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二人供述,他们所驾驶的车辆均未办理货车限行通行证。明知遮挡号牌是违法行为,他们仍故意使用纸块、树叶将车辆前牌照进行遮挡,妄图逃避电子抓拍。 宁某、唐某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点分别在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新规公布实施前后,因此两人受到的处罚略有差异。宁某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合并处记15分、罚款300元;唐某因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合并处记10分、罚款200元。 交巡警提醒: 车辆号牌包含了机动车的基本信息,必须真实、清晰、完整并接受监督管理,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牢记不要遮挡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