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11点多,一辆灰色面包车在行驶至渝中区东水门大桥中段时,与前方的白色小车发生了追尾。当时桥面上车辆较少,路况也很好,当被询问到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时,驾驶员竟称:打望看江景去了,一时没注意。 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朝天门大队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经初步查看,灰色面包车车头损坏程度较严重,保险杠已脱落,车辆碎片散落一地,被追尾的白色小车尾部也出现了凹陷,两车受损不小。另外,事发时白色小车后排车座有一名4岁幼童,因未使用安全带头部受伤,民警立即安排同行家属先行陪同到医院接受诊治。因面包车受损较严重,无法移动,民警迅速联系了拖车协助将受损面包车拖移,及时恢复了路面正常交通秩序。 在被问到事发时在干什么时,面包车驾驶人黄某竟称自己当时“打望”去了,当日刚好降温下雨,黄某多望了几眼雨中的江景,一个不注意就追尾了前面的白色小车。 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判定面包车驾驶人黄某应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渝中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行驶在路面上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时刻保持注意力集中,车内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保证安全文明驾车,避免发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