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将每件案子都办成铁案

时间: 2021-04-0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61

  

  直爽大方的性格,精益求精的作风,每一名和长寿区检察院王帆打过交道的人,都对这位常年埋首在办公桌“书山卷海”中的检察官印象深刻。

  从刚进检察系统时的懵懂新人,到荣获重庆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荣誉的“老兵”。从检16年来,王帆始终奔走在维护公平正义的路上,所经手的案子至今无一冤假错案。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检察官面对自己手上的每一件案子,都应该打磨到极致。”


  抽丝剥茧 她对每一份证词反复印证
 

  2005年,王帆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通过公开招录考入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监督科从事批捕工作。

  “学校里学习的多是理论,办案方面基本是不懂。”作为检察新人,王帆暗暗给自己定下了“多看、多问、多总结”的“三多规矩”。面对拿不准吃不透的法律问题,她总是先仔细钻研相关法律条文,再带着想法去请教部门老同事。每办完一个案子,她都会进行总结反思,将心得不足梳理出来,时时翻看,用以提升自己。对此,王帆入院后办案上的“引门师傅”、当时已从检24年的检察官陈学明评价到:“别看她性格有点大大咧咧的,一旦办起案来,眼光毒辣得很,不查清楚誓不罢休。”

  2006年,一起故意伤害案被移送长寿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卷材料显示,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持刀行凶致陈某重伤,人证物证俱全,黄某等人也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清晰明了的案件,王帆敏锐地从中看出了问题——

  “嫌疑人与被害人的证词中存在漏洞。”“案件的起因是陈某与包某的感情纠纷,那包某在该案中是否仅为简单的从犯?”

  “陈某等人是否存在隐瞒、维护包某的情况?”

  ……

  针对证词中存在的疑点,王帆重新提炼出一份讯问提纲,并采用逐个突破的方式对涉案人员一一进行提审,随着细节的不断补充完善,真实案情逐渐水落石出。

  原来,包某与陈某因感情问题发生矛盾后,便邀约黄某等人一同去找陈某索要分手费,二人在现场再次发生肢体冲突,包某遂让同行的黄某等人“教训”陈某,最终导致陈某身受重伤。事后陈某念及双方感情,在供述证词时有所隐瞒维护,包某因此仅被定性为从犯。

  缕清真相后,王帆立即要求公安机关对包某提请批准逮捕,及时将取保候审期间出逃外地的包某抓捕归案。法庭上,包某以主犯身份被提起公诉,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实地核查 她对每一个罪名反复斟酌
 

  “我们办理的不只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在王帆看来,不枉不纵,客观公正,既是对一名检察官最基础的要求,同时也是每一名检察官毕生应该追求的目标。

  2009年,公安机关对一起涉嫌放火罪案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丁某因家庭矛盾纠纷,独自在室内点燃玉米杆企图引火自杀,最终造成自家房屋内部部分受损。

  虽然案发后丁某在周围群众的救助下并未受伤,但面对涉嫌“放火罪”这一严重罪名,如果被成功批捕起诉,等待他的很可能将是三年以上的刑期,极易让情绪本就不稳定的丁某再次产生轻生念头。

  “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很容易混淆在一起,法律对二者的惩罚力度相差极大。”王帆认为,认定丁某放火罪的一大关键因素,在于其行为是否真正危害了公共安全。考虑到案卷上的照片只显示了丁某房屋的部分角度,并没有全面反映案发地周边的环境情况,为切实核查此次放火造成的危害,王帆决定前往丁某家进行实地调查。

  穿过狭窄的小道,一间遭受火灾的土房赫然呈现在眼前。

  站在案发地“原点”,王帆清晰地发现,丁某的房屋处于山坡的一个斜面,在地势上位于当地村落的最高处,与之相邻的房屋均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且直线距离也相去较远,此次放火造成的火势并不能危及到周边房屋。

  进一步调查发现,丁某房屋在遭受焚烧后墙体未受到较大破坏,经询问当地村干部后得知,原来该房屋曾是村集体的高温大屋窑,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防火性。

  “丁某虽放火点燃了自家房屋,但由于该房屋本身的特性和所处位置,其行为尚未危及公共安全,仅是一般放火行为,不构成犯罪。同时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做无罪处理将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回到单位后,王帆立即将此次勘察获取的新证据进行汇报,并提出不批准逮捕意见,这一处理意见也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

  最终,该案以不批准逮捕收尾,丁某在王帆的疏导下也逐渐走出了心结。


  乘风破浪 她对每一次公诉全力以赴
 

  2017年,王帆从侦查监督科转入公诉科,崭新的环境带来了全新的挑战。

  “公诉人对证据链的把控需要更加严格,同时还要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在法庭上能条理清晰地说服辩护律师与法官,这都是我以前没有锻炼过的能力。”

  为快速适应角色的转变,王帆积极向身边的优秀公诉人同事学习,每次开庭前她必反复研究案件信息,力求吃透每一个细节,案件判决后还主动向主审法官虚心请教,整体素质能力由此得到了快步提升。

  2018年,随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推进,王帆被调入长寿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小组,具体负责傅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审查起诉工作。该集团成员曾多次在长寿城区内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辖区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这是区公安机关侦办的第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也是我们区检察院受理的第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大家都没有任何经验可参照。”王帆坦言,面对这样重大的挑战,她接到案子后心里也没底。

  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王帆连续加班一个多月,仔细审查40余册案卷,反复与侦查人员沟通案情。针对主犯傅某某拒不承认对该犯罪集团有组织领导作用,仅供诉个人犯罪行为的情况,王帆提出“从下级往上级追查,从成员证词围堵主犯供诉,步步取证、步步围攻”的取证意见,有力引导公安机关逐个突破犯罪分子,成功梳理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成员关系网络,坐实了恶势力集团犯罪的罪名。在审查过程中,她又提出十余条补充侦查意见,进一步追认了傅某某多笔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开庭当日,王帆提着长达300余页、证据详实的审查报告步入法庭。通过精心准备的公诉提纲和庭审预案,王帆条缕清晰地逐一控诉傅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罪行,最终12名被告全部当庭认罪,判决后无一人上诉,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赋予我们职业光芒,并不是身上的这套制服,而是全体检察官办理的每一件公平公正的案件。”谈及未来的目标,王帆表示,将继续以精益求精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仔细打磨手中每一起的案件,将“0”冤假错案延续下去。

  记者 杨雪 通讯员 李瑞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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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每件案子都办成铁案

  

  直爽大方的性格,精益求精的作风,每一名和长寿区检察院王帆打过交道的人,都对这位常年埋首在办公桌“书山卷海”中的检察官印象深刻。

  从刚进检察系统时的懵懂新人,到荣获重庆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荣誉的“老兵”。从检16年来,王帆始终奔走在维护公平正义的路上,所经手的案子至今无一冤假错案。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检察官面对自己手上的每一件案子,都应该打磨到极致。”


  抽丝剥茧 她对每一份证词反复印证
 

  2005年,王帆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通过公开招录考入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监督科从事批捕工作。

  “学校里学习的多是理论,办案方面基本是不懂。”作为检察新人,王帆暗暗给自己定下了“多看、多问、多总结”的“三多规矩”。面对拿不准吃不透的法律问题,她总是先仔细钻研相关法律条文,再带着想法去请教部门老同事。每办完一个案子,她都会进行总结反思,将心得不足梳理出来,时时翻看,用以提升自己。对此,王帆入院后办案上的“引门师傅”、当时已从检24年的检察官陈学明评价到:“别看她性格有点大大咧咧的,一旦办起案来,眼光毒辣得很,不查清楚誓不罢休。”

  2006年,一起故意伤害案被移送长寿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卷材料显示,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持刀行凶致陈某重伤,人证物证俱全,黄某等人也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清晰明了的案件,王帆敏锐地从中看出了问题——

  “嫌疑人与被害人的证词中存在漏洞。”“案件的起因是陈某与包某的感情纠纷,那包某在该案中是否仅为简单的从犯?”

  “陈某等人是否存在隐瞒、维护包某的情况?”

  ……

  针对证词中存在的疑点,王帆重新提炼出一份讯问提纲,并采用逐个突破的方式对涉案人员一一进行提审,随着细节的不断补充完善,真实案情逐渐水落石出。

  原来,包某与陈某因感情问题发生矛盾后,便邀约黄某等人一同去找陈某索要分手费,二人在现场再次发生肢体冲突,包某遂让同行的黄某等人“教训”陈某,最终导致陈某身受重伤。事后陈某念及双方感情,在供述证词时有所隐瞒维护,包某因此仅被定性为从犯。

  缕清真相后,王帆立即要求公安机关对包某提请批准逮捕,及时将取保候审期间出逃外地的包某抓捕归案。法庭上,包某以主犯身份被提起公诉,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实地核查 她对每一个罪名反复斟酌
 

  “我们办理的不只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在王帆看来,不枉不纵,客观公正,既是对一名检察官最基础的要求,同时也是每一名检察官毕生应该追求的目标。

  2009年,公安机关对一起涉嫌放火罪案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丁某因家庭矛盾纠纷,独自在室内点燃玉米杆企图引火自杀,最终造成自家房屋内部部分受损。

  虽然案发后丁某在周围群众的救助下并未受伤,但面对涉嫌“放火罪”这一严重罪名,如果被成功批捕起诉,等待他的很可能将是三年以上的刑期,极易让情绪本就不稳定的丁某再次产生轻生念头。

  “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很容易混淆在一起,法律对二者的惩罚力度相差极大。”王帆认为,认定丁某放火罪的一大关键因素,在于其行为是否真正危害了公共安全。考虑到案卷上的照片只显示了丁某房屋的部分角度,并没有全面反映案发地周边的环境情况,为切实核查此次放火造成的危害,王帆决定前往丁某家进行实地调查。

  穿过狭窄的小道,一间遭受火灾的土房赫然呈现在眼前。

  站在案发地“原点”,王帆清晰地发现,丁某的房屋处于山坡的一个斜面,在地势上位于当地村落的最高处,与之相邻的房屋均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且直线距离也相去较远,此次放火造成的火势并不能危及到周边房屋。

  进一步调查发现,丁某房屋在遭受焚烧后墙体未受到较大破坏,经询问当地村干部后得知,原来该房屋曾是村集体的高温大屋窑,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防火性。

  “丁某虽放火点燃了自家房屋,但由于该房屋本身的特性和所处位置,其行为尚未危及公共安全,仅是一般放火行为,不构成犯罪。同时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做无罪处理将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回到单位后,王帆立即将此次勘察获取的新证据进行汇报,并提出不批准逮捕意见,这一处理意见也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

  最终,该案以不批准逮捕收尾,丁某在王帆的疏导下也逐渐走出了心结。


  乘风破浪 她对每一次公诉全力以赴
 

  2017年,王帆从侦查监督科转入公诉科,崭新的环境带来了全新的挑战。

  “公诉人对证据链的把控需要更加严格,同时还要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在法庭上能条理清晰地说服辩护律师与法官,这都是我以前没有锻炼过的能力。”

  为快速适应角色的转变,王帆积极向身边的优秀公诉人同事学习,每次开庭前她必反复研究案件信息,力求吃透每一个细节,案件判决后还主动向主审法官虚心请教,整体素质能力由此得到了快步提升。

  2018年,随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推进,王帆被调入长寿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小组,具体负责傅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审查起诉工作。该集团成员曾多次在长寿城区内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辖区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这是区公安机关侦办的第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也是我们区检察院受理的第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大家都没有任何经验可参照。”王帆坦言,面对这样重大的挑战,她接到案子后心里也没底。

  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王帆连续加班一个多月,仔细审查40余册案卷,反复与侦查人员沟通案情。针对主犯傅某某拒不承认对该犯罪集团有组织领导作用,仅供诉个人犯罪行为的情况,王帆提出“从下级往上级追查,从成员证词围堵主犯供诉,步步取证、步步围攻”的取证意见,有力引导公安机关逐个突破犯罪分子,成功梳理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成员关系网络,坐实了恶势力集团犯罪的罪名。在审查过程中,她又提出十余条补充侦查意见,进一步追认了傅某某多笔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开庭当日,王帆提着长达300余页、证据详实的审查报告步入法庭。通过精心准备的公诉提纲和庭审预案,王帆条缕清晰地逐一控诉傅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罪行,最终12名被告全部当庭认罪,判决后无一人上诉,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赋予我们职业光芒,并不是身上的这套制服,而是全体检察官办理的每一件公平公正的案件。”谈及未来的目标,王帆表示,将继续以精益求精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仔细打磨手中每一起的案件,将“0”冤假错案延续下去。

  记者 杨雪 通讯员 李瑞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