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19年、2020年,江津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达到了286天、297天、311天,同比增加41天、11天、14天。这组数据“三连增”的背后,凝聚着江津区人大常委会连续7年聚焦环保的依法履职力量。 “连续7年听取审议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跟踪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王德琪道出了其中的“秘密”。 为提出精准的审议意见,每年都会由江津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通过分组、分主题、分片区开展调研,全面收集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再围绕政府所作报告和调研报告分组审议,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交区政府研究处理。同时,通过开展“回头看”、抽查暗访、满意度测评,跟踪监督审议意见办理。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完成了既定目标,但优良天数的比例依然不高”“餐饮油烟净化设施配置不完备,油烟污染依然存在”“扬尘污染日常监管比较薄弱”“部分镇街污水处理设施还存在管网不配套、维护不足、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这些“疑难杂症”是如何被根除的?“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将当年发现的重难点问题,列入次年监督议题,充分运用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监督手段,推动这些问题解决。”江津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吴志林说。 近年来,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创新实施问题清单制,对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中发现的问题,列出具体的问题清单,交“一府两院”和相关部门办理,逐项听取办理情况报告,建立销号制度,促进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上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向区政府转交的问题清单包含问题25个、20个、11个、9个;2020年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又提出了问题63个。据统计,这些问题当年整改完成率超过84.3%,目前已全部销号。 记者 唐孝忠 通讯员 唐德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