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成功查获一套牌皮卡车。目前,该车已被暂扣,驾驶员冉某被依法处以5000罚款和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 当日下午,石柱县下路镇村民马先生到县交巡警大队报警称,“自己最近从未开车到过三环路大坡支路,却发现自己车名下有一次该路段的交通违法,怀疑有人套用了自己的车牌,希望交巡警帮忙查证核实”。 民警通过公安网络系统查询,发现该车近期确实在该路段有一次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但经民警进一步甄别,发现该车有部分漆斑及保险杠等部位与马先生的车辆有明显差异,初步断定马先生名下车辆被“套牌”了。 民警通过技术侦查手段,最终确定违法套牌车主冉某。随即,民警对车辆进行了暂扣。 经查证溯源,原来套牌车主冉某系马先生的表叔。一年前,冉某将自己名下牌号为渝A0***7的皮卡车赠送给侄儿马先生之后,没多久,他又购买了一台同一型号、外观一致的二手皮卡车。购车后,冉某并没有到公安机关去依法办理上户等手续,而是以原车号牌遗失为由,瞒着公安机关去申请补办了一副渝A0***7的车辆号牌,并安装在购买的二手皮卡车上,供自己使用。 通讯员 孙家平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