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时间: 2018-05-15 来源: 彭水县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913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陈栋良 樊洪)为快捷、简易、灵活地化解纠纷,有效应对案件量增长形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彭水法院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构建“人员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连调”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合理分流诉前案件。立案阶段配置一名法官助理和两名书记员对登记案件进行审查分流,在甄别不同案件类型后,告知当事人可选择的纠纷解决模式。制定《诉前调解程序告知书》、《诉前调解申请书》等文书,对当事人愿意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向其送达《诉前调解程序告知书》,由当事人签署《诉前调解申请书》,之后将案件分流至立案庭诉前调解室、人民调解驻院调解室进行调解,或由法院向委派组织送达委派调解函,将案件在诉前对外委派调解。2017年以来,委派“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案件112件,邀请“特邀调解员”8人参与调解案件64件,调解成功率90%。对外委派调解后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

二是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年初在速裁组成立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调解团队,对立案后适宜调解的案件先行调解,今年一季度该团队调解案件220件。与县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对案件的分流类型、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经费保障等作出详细规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调解尺度,避免盲目调解侵害当事人权益,引发二次纠纷。依托政法综治网络、便民诉讼网络和人民调解网络,形成梯坎式纠纷解决的方式,简单纠纷由人民调解员或基层社区干部调解解决,复杂纠纷由多方联动共同调解处理,形成各司其职、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2017年以来,委派、委托调解516件。建立法庭干警联系辖区乡镇、指导基层组织依法调解纠纷机制,在五个法庭设立驻庭调解室,实现法律咨询和案件调解有机结合。依托驻庭调解员诉前化解纠纷326起,指导基层组织处理矛盾纠纷201起。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培训指导。制定《关于完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的实施意见》,明确立案庭、民事审判部门和人民法庭为人民调解业务指导主体,规定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集中授课等活动,围绕“如何找准调解纠纷焦点”、“调解中如何正确应用法律”等问题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规范化制作进行指导培训。2017年以来,集中培训人民调解员8次300余人次,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6次250余人次,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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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法院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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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合理分流诉前案件。立案阶段配置一名法官助理和两名书记员对登记案件进行审查分流,在甄别不同案件类型后,告知当事人可选择的纠纷解决模式。制定《诉前调解程序告知书》、《诉前调解申请书》等文书,对当事人愿意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向其送达《诉前调解程序告知书》,由当事人签署《诉前调解申请书》,之后将案件分流至立案庭诉前调解室、人民调解驻院调解室进行调解,或由法院向委派组织送达委派调解函,将案件在诉前对外委派调解。2017年以来,委派“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案件112件,邀请“特邀调解员”8人参与调解案件64件,调解成功率90%。对外委派调解后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

二是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年初在速裁组成立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调解团队,对立案后适宜调解的案件先行调解,今年一季度该团队调解案件220件。与县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对案件的分流类型、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经费保障等作出详细规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调解尺度,避免盲目调解侵害当事人权益,引发二次纠纷。依托政法综治网络、便民诉讼网络和人民调解网络,形成梯坎式纠纷解决的方式,简单纠纷由人民调解员或基层社区干部调解解决,复杂纠纷由多方联动共同调解处理,形成各司其职、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2017年以来,委派、委托调解516件。建立法庭干警联系辖区乡镇、指导基层组织依法调解纠纷机制,在五个法庭设立驻庭调解室,实现法律咨询和案件调解有机结合。依托驻庭调解员诉前化解纠纷326起,指导基层组织处理矛盾纠纷201起。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培训指导。制定《关于完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的实施意见》,明确立案庭、民事审判部门和人民法庭为人民调解业务指导主体,规定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集中授课等活动,围绕“如何找准调解纠纷焦点”、“调解中如何正确应用法律”等问题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规范化制作进行指导培训。2017年以来,集中培训人民调解员8次300余人次,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6次250余人次,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