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时间: 2021-05-2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34

  

每件案子都不能马虎

  晚上10点,涪陵区检察院检察五部办公室依旧亮着灯。轻轻推开门,从门缝望去,杨忠正伏在一摞卷宗上,眉头紧皱,聚精会神地看着案卷。这样的挑灯夜战,已是杨忠的常态。前不久,他在办案中摔伤,同事们都劝他好好休息,他却始终放不下手里的案子。他常说,自己是一名老党员,就应该不畏艰难,迎难而上,为年轻同事们带好头。

  2018年杨忠任涪陵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主要负责带队办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辖区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审查证据、梳理案情、查勘现场、参加庭审、对接多家执法单位……不管部门事务多么繁杂,他总是亲力亲为、兢兢业业。

 

  迎难而上主动担当

 

  已有33年党龄的杨忠,多年的从检生涯与办案经历,已将勇于担当、冲锋在前的干劲深深烙印在身上。

  2019年至2020年期间,涪陵草药商人胡某就在明知桫椤树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指使当地村民彭某、冉某先后7次在“涪陵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非法采伐桫椤111株,后胡某又以每斤1—1.5元的价格向二人进行收购。

  案发后,该案被移交到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挑选了杨忠等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并邀请全市环资专业团队引导侦查。

  “多点耐心,逐步突破。”面对三名被告人的辩解,杨忠主动担当,迎难而上,带着专案组搭档,通过走访调查,将收集到的大量证据,挨个向三人进行出示、阐明,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向他们释法说理。期间,杨忠又联系到三名被告人比较信赖的亲戚,邀请他们协助专案组对三人进行劝说。不仅如此,杨忠还找来了非法采伐野生保护植物的相关案例、判决书,当面向他们讲解拒不认罪的严重后果。最终,三人主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环境资源类案件不单是案结事了。”杨忠坦言,通过办案,促使涉案人员主动参与修复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更为重要。因此,他特别在乎打击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是否能够落地施行。

  去年10月,该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三名被告人分别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时,三名被告人也主动承诺刑满后缴纳在“涪陵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内补栽桫椤苗木的生态司法修复金14320元。

  如今,再次步入“涪陵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成片的桫椤长势可喜。

 

  立足大局心系群众

 

  “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人民幸福,是党的初心使命的集中体现与现实反映。”在他看来,生态环境好坏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不仅要将公平正义融入到每个案件,也要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生态检察工作始末,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胸前熠熠生辉的检徽,这也是作为一名老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2014年至2016年期间,重庆某农业公司负责人岑某在承建丰都县某高山生态移民项目时,因施工急需石材,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情况下,擅自在当地占用林地采石。这一行为不仅占用了林地,也造成了林木毁坏。

  杨忠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受案后便与分管检察长多次前往现场及相关部门调查走访,听取相关负责人及村民各方意见。期间,杨忠得知,该生态移民项目不仅解决了当地上百名村民就业问题,更关系到当地许多农民住房保障等切身利益和当地经济旅游开发业的发展。

  “如果该企业倒闭,不仅当地百姓的工作生活没了着落,也势必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大局。”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杨忠立马将调查情况分类整理,将案件提交到该院检委会。

  该院检委会对杨忠前期大量的调查情况和处置意见进行了慎重分析研究认为:岑某的行为危害后果较小,且主动认罪认罚并积极对占用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同时考虑到只有让该企业“活下来”,才能保证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不受影响。同意依法向岑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随后,杨忠还发现,岑某既是重庆某农业公司的负责人,也是四川某筑路公司的法人。这两个公司息息相关,而此时岑某在四川的筑路公司也遇到了“麻烦事”,特别需要法律咨询指导。在杨忠的建议下,该院指派具有多年办理民事案件的业务骨干为岑某的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企业发展也逐渐走上正轨。

 

  以案释法防微杜渐

 

  “房前屋后、自留地的树能不能砍?自家院坝的古树能不能卖?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可以砍,但是……”去年5月,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向某、李某滥伐林木和张某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案件,在当地农村院坝公开开庭审理,期间杨忠现场结合案情,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大家普及相关法律问题,警示村民要遵纪守法,共同保护家乡优美的生态环境。

  “我们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而是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办理,促使涉案人员与周围群众树立生态环保理念,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杨忠坦言。

  “以前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开庭审理的情况,这次到村里来开庭,整个过程让我们很受教育……”现场围观的村民纷纷表示,不仅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也通过这种“直观庭审+现场普法”的方式,让他们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后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一定更加爱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这样的事例,是杨忠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除了办好每起案件,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杨忠一直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理念,通过办理一案,实现教育一片。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今年58岁的杨忠,已双鬓渐白。虽然已不复年轻时青春飞扬的状态,但他仍动力不减,初心依旧。他觉得,生态环境关乎子孙后代,需要一代代的检察官的共同守护。而他也将继续践行使命,做好本职工作,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生态福祉。

  记者 饶果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每件案子都不能马虎

  晚上10点,涪陵区检察院检察五部办公室依旧亮着灯。轻轻推开门,从门缝望去,杨忠正伏在一摞卷宗上,眉头紧皱,聚精会神地看着案卷。这样的挑灯夜战,已是杨忠的常态。前不久,他在办案中摔伤,同事们都劝他好好休息,他却始终放不下手里的案子。他常说,自己是一名老党员,就应该不畏艰难,迎难而上,为年轻同事们带好头。

  2018年杨忠任涪陵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主要负责带队办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辖区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审查证据、梳理案情、查勘现场、参加庭审、对接多家执法单位……不管部门事务多么繁杂,他总是亲力亲为、兢兢业业。

 

  迎难而上主动担当

 

  已有33年党龄的杨忠,多年的从检生涯与办案经历,已将勇于担当、冲锋在前的干劲深深烙印在身上。

  2019年至2020年期间,涪陵草药商人胡某就在明知桫椤树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指使当地村民彭某、冉某先后7次在“涪陵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非法采伐桫椤111株,后胡某又以每斤1—1.5元的价格向二人进行收购。

  案发后,该案被移交到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挑选了杨忠等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并邀请全市环资专业团队引导侦查。

  “多点耐心,逐步突破。”面对三名被告人的辩解,杨忠主动担当,迎难而上,带着专案组搭档,通过走访调查,将收集到的大量证据,挨个向三人进行出示、阐明,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向他们释法说理。期间,杨忠又联系到三名被告人比较信赖的亲戚,邀请他们协助专案组对三人进行劝说。不仅如此,杨忠还找来了非法采伐野生保护植物的相关案例、判决书,当面向他们讲解拒不认罪的严重后果。最终,三人主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环境资源类案件不单是案结事了。”杨忠坦言,通过办案,促使涉案人员主动参与修复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更为重要。因此,他特别在乎打击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是否能够落地施行。

  去年10月,该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三名被告人分别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时,三名被告人也主动承诺刑满后缴纳在“涪陵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内补栽桫椤苗木的生态司法修复金14320元。

  如今,再次步入“涪陵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成片的桫椤长势可喜。

 

  立足大局心系群众

 

  “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人民幸福,是党的初心使命的集中体现与现实反映。”在他看来,生态环境好坏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不仅要将公平正义融入到每个案件,也要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生态检察工作始末,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胸前熠熠生辉的检徽,这也是作为一名老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2014年至2016年期间,重庆某农业公司负责人岑某在承建丰都县某高山生态移民项目时,因施工急需石材,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情况下,擅自在当地占用林地采石。这一行为不仅占用了林地,也造成了林木毁坏。

  杨忠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受案后便与分管检察长多次前往现场及相关部门调查走访,听取相关负责人及村民各方意见。期间,杨忠得知,该生态移民项目不仅解决了当地上百名村民就业问题,更关系到当地许多农民住房保障等切身利益和当地经济旅游开发业的发展。

  “如果该企业倒闭,不仅当地百姓的工作生活没了着落,也势必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大局。”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杨忠立马将调查情况分类整理,将案件提交到该院检委会。

  该院检委会对杨忠前期大量的调查情况和处置意见进行了慎重分析研究认为:岑某的行为危害后果较小,且主动认罪认罚并积极对占用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同时考虑到只有让该企业“活下来”,才能保证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不受影响。同意依法向岑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随后,杨忠还发现,岑某既是重庆某农业公司的负责人,也是四川某筑路公司的法人。这两个公司息息相关,而此时岑某在四川的筑路公司也遇到了“麻烦事”,特别需要法律咨询指导。在杨忠的建议下,该院指派具有多年办理民事案件的业务骨干为岑某的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企业发展也逐渐走上正轨。

 

  以案释法防微杜渐

 

  “房前屋后、自留地的树能不能砍?自家院坝的古树能不能卖?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可以砍,但是……”去年5月,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向某、李某滥伐林木和张某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案件,在当地农村院坝公开开庭审理,期间杨忠现场结合案情,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大家普及相关法律问题,警示村民要遵纪守法,共同保护家乡优美的生态环境。

  “我们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而是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办理,促使涉案人员与周围群众树立生态环保理念,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杨忠坦言。

  “以前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开庭审理的情况,这次到村里来开庭,整个过程让我们很受教育……”现场围观的村民纷纷表示,不仅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也通过这种“直观庭审+现场普法”的方式,让他们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后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一定更加爱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这样的事例,是杨忠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除了办好每起案件,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杨忠一直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理念,通过办理一案,实现教育一片。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今年58岁的杨忠,已双鬓渐白。虽然已不复年轻时青春飞扬的状态,但他仍动力不减,初心依旧。他觉得,生态环境关乎子孙后代,需要一代代的检察官的共同守护。而他也将继续践行使命,做好本职工作,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生态福祉。

  记者 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