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仲对接合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 2021-06-0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57

全市法院5年受理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594件

诉仲对接合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昨日,市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庆法院2016年~2020年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相关情况。据悉,2016年至2020年,重庆法院共受理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594件。

 

  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呈现三个特点

 

  “受理的1594件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407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1181件,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仲裁裁决案件4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2件。”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5年来受理的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情况来看,呈现如下特点和趋势:一方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总数呈增长趋势,具体来说,确仲类(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数量先上升后逐年呈下降趋势,而撤裁类(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数量持续上升。2020年受理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数量与2016年相比增长41.3%,撤裁类案件数量增长140%,但确仲类案件数量下降60.5%。

  另一方面,低确认无效率和低撤裁率体现司法支持仲裁的立场。从案件审结情况来看,审结的407件确仲类案件中只有10件被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或不成立,确认无效率为2.5%;审结1181件撤裁类案件中有42件被撤销或部分撤销,撤裁率为3.6%,占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数量的0.18%。

  同时,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较为突出。如PPP协议仲裁条款的有效性、与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衔接、仲裁员的任职资格是否纳入审查范围、仲裁调解书的可撤销性认定等新问题不断涌现,需要法院审慎处理,平衡好支持与监督的维度。

 

  多管齐下

  提升商事仲裁司法审查质量

 

  据了解,重庆法院于2016年9月出台意见,将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统一由涉外审判部门归口办理,并充分利用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对合议庭拟认定仲裁协议无效、通知重新仲裁、撤销仲裁裁决等拟否决仲裁效力的重要案件,均要求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以集体智慧为合议庭审慎处理此类案件提供智力支持。

  同时,及时梳理需要统一法律适用的问题及审判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通过条线法官联席会议方式,充分发挥条线法院工作联系机制作用,加强经常化工作沟通联络,及时研究、解决仲裁司法审查实务疑难问题。

  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市高法院发布了《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的问题与解答》,针对仲裁司法审查实体和程序方面的十四个问题作出详细解答,并撰写《〈商事仲裁司法审查问题与解答〉的理解与适用》,在全市范围内有力统一了仲裁司法审查裁判尺度。

  此外,重庆法院与市贸促会、重庆仲裁委员会、贸仲西南分会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交流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情况,重视意见反馈,在信息共享、问题研讨、多元纠纷化解等方面加强沟通,并依托“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成功办理全国首例诉仲对接案件。在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受理的俄罗斯EL国际旅行社诉重庆KH旅行社委托合同纠纷案中,法院依托诉讼、仲裁与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论证案件由诉讼转仲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积极与仲裁机构对接,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诉仲对接案件,探索构建诉讼与仲裁的衔接机制。

  据了解,市高法院正逐步建立司法仲裁在线对接平台,筹备研发仲裁档案线上调阅系统,连接法院办案系统与重庆仲裁委员会档案系统,实现在线完成调卷流程,依托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和网上办案“易诉”平台等,逐步建立互相贯通、共享共有、安全可靠的在线对接平台,并积极与仲裁机构联合开展调研,通过重点个案座谈、典型案件交流、业务指导会商等形式,增强法律共识、加强业务合作,进一步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合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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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昨日,市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庆法院2016年~2020年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相关情况。据悉,2016年至2020年,重庆法院共受理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594件。

 

  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呈现三个特点

 

  “受理的1594件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407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1181件,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仲裁裁决案件4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2件。”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5年来受理的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情况来看,呈现如下特点和趋势:一方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总数呈增长趋势,具体来说,确仲类(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数量先上升后逐年呈下降趋势,而撤裁类(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数量持续上升。2020年受理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数量与2016年相比增长41.3%,撤裁类案件数量增长140%,但确仲类案件数量下降60.5%。

  另一方面,低确认无效率和低撤裁率体现司法支持仲裁的立场。从案件审结情况来看,审结的407件确仲类案件中只有10件被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或不成立,确认无效率为2.5%;审结1181件撤裁类案件中有42件被撤销或部分撤销,撤裁率为3.6%,占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数量的0.18%。

  同时,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较为突出。如PPP协议仲裁条款的有效性、与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衔接、仲裁员的任职资格是否纳入审查范围、仲裁调解书的可撤销性认定等新问题不断涌现,需要法院审慎处理,平衡好支持与监督的维度。

 

  多管齐下

  提升商事仲裁司法审查质量

 

  据了解,重庆法院于2016年9月出台意见,将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统一由涉外审判部门归口办理,并充分利用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对合议庭拟认定仲裁协议无效、通知重新仲裁、撤销仲裁裁决等拟否决仲裁效力的重要案件,均要求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以集体智慧为合议庭审慎处理此类案件提供智力支持。

  同时,及时梳理需要统一法律适用的问题及审判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通过条线法官联席会议方式,充分发挥条线法院工作联系机制作用,加强经常化工作沟通联络,及时研究、解决仲裁司法审查实务疑难问题。

  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市高法院发布了《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的问题与解答》,针对仲裁司法审查实体和程序方面的十四个问题作出详细解答,并撰写《〈商事仲裁司法审查问题与解答〉的理解与适用》,在全市范围内有力统一了仲裁司法审查裁判尺度。

  此外,重庆法院与市贸促会、重庆仲裁委员会、贸仲西南分会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交流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情况,重视意见反馈,在信息共享、问题研讨、多元纠纷化解等方面加强沟通,并依托“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成功办理全国首例诉仲对接案件。在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受理的俄罗斯EL国际旅行社诉重庆KH旅行社委托合同纠纷案中,法院依托诉讼、仲裁与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论证案件由诉讼转仲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积极与仲裁机构对接,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诉仲对接案件,探索构建诉讼与仲裁的衔接机制。

  据了解,市高法院正逐步建立司法仲裁在线对接平台,筹备研发仲裁档案线上调阅系统,连接法院办案系统与重庆仲裁委员会档案系统,实现在线完成调卷流程,依托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和网上办案“易诉”平台等,逐步建立互相贯通、共享共有、安全可靠的在线对接平台,并积极与仲裁机构联合开展调研,通过重点个案座谈、典型案件交流、业务指导会商等形式,增强法律共识、加强业务合作,进一步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合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