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我在学校听过警察叔叔讲法治课,知道做了错事就要承担责任,所以我就主动来了。”近日,初一学生小周对江津区公安局蔡家派出所民警说了这样一番话。 当日,市民杨某抱着两岁的孙子到江津区公安局蔡家派出所报警称,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孩将其两岁的孙子撞伤后,离开了现场。民警见杨某的孙子有轻微擦伤,一方面安排杨某带孙子到医院检查,一方面查看现场监控。 谁知几分钟后,一个十二三岁的男生走进派出所值班室,着急地对民警说:“警察蜀黍,我做错事了,来派出所投案。”原来,男生小周一小时前骑自行车在蔡家镇笋溪广场撞伤一个小孩,也就是杨某的孙子,因为自行车是找同学借的,小周担心自行车被扣,见小孩无大碍,便先将车骑走还给同学,然后自己到派出所“投案”。 随后,民警通知了小周家长,并组织调解。杨某鉴于小周的诚实举动,加之其孙子经医院检查并无大碍,原谅了小周。 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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