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驾车撞损护栏逃逸 女子被罚1000元记12分

时间: 2021-06-1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41

  

  本网讯(通讯员 张勇)日前,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钟鼓楼勤务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路巡工作,当巡逻到北滨大道音乐广场附近路段时,发现道路中央的隔离护栏损坏。

  办案民警随即对事故发生地周边进行调查走访,并调取了事故现场沿线的监控视频,进行逐条筛选,同时对肇事车辆可能的行进方向进行逐一排查。

  通过民警深挖细查,当天上午11时许,最终锁定肇事车辆。民警随即通知当事人李某到大队接受调查,李某承认了交通事故事实。

  据李某称述,5月31日凌晨4时许,她驾车前往北滨路一酒吧接喝酒的闺蜜回家。李某驾驶车牌为渝A26***的小车载着闺蜜及其男友回双河口,当车行驶至事故路段时,闺蜜拿起手机给李某看信息,谁知手机挡住了李某的视线,导致车辆行驶方向偏离了正常方向,与道路中间的交通隔离护栏发生了碰撞。李某以为撞损护栏没什么大事,于是就驾车驶离了现场。当接到民警电话时,李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交巡警依法认定当事人李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李某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

  交巡警提醒,交通护栏属于道路交通设施,是社会公共财产的一部分。撞损护栏,若主动报警,且交巡警确定驾驶员为责任人,则要求肇事者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若有第三方责任险,该赔偿金可由保险公司出。若选择未报警离开的话,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保险公司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而且,一旦引发二次事故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驾驶人还可能承担更为严重的后果。在此提醒各位司机朋友,交通设施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开车撞了交通设施应及时报警进行赔偿,以免由于设施受损造成二次事故。如果选择逃离现场,交通事故便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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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驾车撞损护栏逃逸 女子被罚1000元记12分

  

  本网讯(通讯员 张勇)日前,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钟鼓楼勤务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路巡工作,当巡逻到北滨大道音乐广场附近路段时,发现道路中央的隔离护栏损坏。

  办案民警随即对事故发生地周边进行调查走访,并调取了事故现场沿线的监控视频,进行逐条筛选,同时对肇事车辆可能的行进方向进行逐一排查。

  通过民警深挖细查,当天上午11时许,最终锁定肇事车辆。民警随即通知当事人李某到大队接受调查,李某承认了交通事故事实。

  据李某称述,5月31日凌晨4时许,她驾车前往北滨路一酒吧接喝酒的闺蜜回家。李某驾驶车牌为渝A26***的小车载着闺蜜及其男友回双河口,当车行驶至事故路段时,闺蜜拿起手机给李某看信息,谁知手机挡住了李某的视线,导致车辆行驶方向偏离了正常方向,与道路中间的交通隔离护栏发生了碰撞。李某以为撞损护栏没什么大事,于是就驾车驶离了现场。当接到民警电话时,李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交巡警依法认定当事人李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李某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

  交巡警提醒,交通护栏属于道路交通设施,是社会公共财产的一部分。撞损护栏,若主动报警,且交巡警确定驾驶员为责任人,则要求肇事者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若有第三方责任险,该赔偿金可由保险公司出。若选择未报警离开的话,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保险公司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而且,一旦引发二次事故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驾驶人还可能承担更为严重的后果。在此提醒各位司机朋友,交通设施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开车撞了交通设施应及时报警进行赔偿,以免由于设施受损造成二次事故。如果选择逃离现场,交通事故便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