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司法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倡导共护长江生态

时间: 2021-07-1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37

  本网讯(记者 周喜冬 通讯员 黄文姣 马文倩)“村民幸某今年在某河段安装地笼网捕鱼,打捞渔获物17尾被举报后经公安机关抓获。上月,幸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以前,在长江捕鱼没人管理,现在捕鱼为啥要被判刑?这是为什么呢?《长江保护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里面涉及禁捕退捕、非法采砂、岸线保护等内容,非常广泛,请大家注意……”日前,为了让群众更深入地了解《长江保护法》,让群众携手共护长江生态,江津区司法局嘉平司法所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

  嘉平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赶集日到各个商铺点对点地开展法治宣传,让经营者自觉知法尊法守法。

  他们在人流量大的地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广泛普及《长江保护法》相关规定,并利用宣传车循环播放《长江保护法》宣传视频,扩大群众知晓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参与长江“大保护”。此外,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在镇各个显眼位置张贴了《长江保护法》宣传海报,并进村入社召开法治讲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典型案例,给群众详细地讲解了《长江保护法》,此举行为得到群众的点赞。

  “之前就听到大家说不能去长江捕鱼了,今天听了司法所同志的讲解,进一步知道了违法的事坚决不能做!”前来赶集的李大爷说道。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300份,解答群众关于《长江保护法》法律咨询80余人次,收到群众关于环保政策实施的建言献策1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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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司法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倡导共护长江生态

  本网讯(记者 周喜冬 通讯员 黄文姣 马文倩)“村民幸某今年在某河段安装地笼网捕鱼,打捞渔获物17尾被举报后经公安机关抓获。上月,幸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以前,在长江捕鱼没人管理,现在捕鱼为啥要被判刑?这是为什么呢?《长江保护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里面涉及禁捕退捕、非法采砂、岸线保护等内容,非常广泛,请大家注意……”日前,为了让群众更深入地了解《长江保护法》,让群众携手共护长江生态,江津区司法局嘉平司法所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

  嘉平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赶集日到各个商铺点对点地开展法治宣传,让经营者自觉知法尊法守法。

  他们在人流量大的地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广泛普及《长江保护法》相关规定,并利用宣传车循环播放《长江保护法》宣传视频,扩大群众知晓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参与长江“大保护”。此外,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在镇各个显眼位置张贴了《长江保护法》宣传海报,并进村入社召开法治讲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典型案例,给群众详细地讲解了《长江保护法》,此举行为得到群众的点赞。

  “之前就听到大家说不能去长江捕鱼了,今天听了司法所同志的讲解,进一步知道了违法的事坚决不能做!”前来赶集的李大爷说道。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300份,解答群众关于《长江保护法》法律咨询80余人次,收到群众关于环保政策实施的建言献策1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