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烟“上头”更“上刑”!南岸法院宣判一起依托咪酯涉毒案

时间: 2023-12-0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935

“比普通香烟带劲”“越吸越上头”……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在香烟和电子烟里加“料”,让人一吸就欲罢不能。这种所谓的“上头”烟类产品,其实是穿上了“伪装衣”的新型毒品。近日,南岸区法院公开审判一起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涉毒案件,被告人张小小(化名)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自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以来,该院审结的首例依托咪酯涉毒案。

被告人张小小有数年吸毒史,今年9月,为非法牟利,张小小从他人处以每个250元的价格购买了数个含有依托咪酯溶液的电子烟弹。10月12日晚,张小小在明知依托咪酯已被国家列为精神药品进行管制的情况下,以600元/个的价格在南岸区某健身房附近将依托咪酯电子烟弹售卖给他人。其在交易完成准备离开的途中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查,现场共有依托咪酯电子烟弹3个(溶液净重分别为1.59克、1.51克、1.56克)。张小小归案后坦白认罪。

据承办法官介绍,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为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催眠药,在临床上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非法吸食依托咪酯后会呈现出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状态;大剂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呼吸暂停等情况。如果长期大剂量使用,容易导致死亡。

今年9月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其中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后非法贩卖、吸食依托咪酯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刑事审判中将1克依托咪酯折算为0.4克海洛因定罪量刑。法院遂综合被告人张小小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现该判决已生效。

记者 叶惠娟 通讯员 傅曾珍 陈丽英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这种烟“上头”更“上刑”!南岸法院宣判一起依托咪酯涉毒案

“比普通香烟带劲”“越吸越上头”……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在香烟和电子烟里加“料”,让人一吸就欲罢不能。这种所谓的“上头”烟类产品,其实是穿上了“伪装衣”的新型毒品。近日,南岸区法院公开审判一起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涉毒案件,被告人张小小(化名)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自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以来,该院审结的首例依托咪酯涉毒案。

被告人张小小有数年吸毒史,今年9月,为非法牟利,张小小从他人处以每个250元的价格购买了数个含有依托咪酯溶液的电子烟弹。10月12日晚,张小小在明知依托咪酯已被国家列为精神药品进行管制的情况下,以600元/个的价格在南岸区某健身房附近将依托咪酯电子烟弹售卖给他人。其在交易完成准备离开的途中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查,现场共有依托咪酯电子烟弹3个(溶液净重分别为1.59克、1.51克、1.56克)。张小小归案后坦白认罪。

据承办法官介绍,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为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催眠药,在临床上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非法吸食依托咪酯后会呈现出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状态;大剂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呼吸暂停等情况。如果长期大剂量使用,容易导致死亡。

今年9月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其中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后非法贩卖、吸食依托咪酯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刑事审判中将1克依托咪酯折算为0.4克海洛因定罪量刑。法院遂综合被告人张小小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现该判决已生效。

记者 叶惠娟 通讯员 傅曾珍 陈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