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态文明 建设“法治之墙”

时间: 2021-07-2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401

  

2021年“6.5”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六月的垫江,青山连绵,绿水潺潺,白墙黛瓦的民居错落有致,与蓝天白云构成一幅优美的生态画卷,成为吸引四方游客的美景。

  “垫江在水域治理、生态环境方面的基础工作做得扎实有效,有很多经验和做法都值得推广和借鉴。”这是“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主题采访垫江行央媒记者对该县环境治理、生态管控等方面工作成效给予的高度评价。

  如今,绿色生态已成为垫江的“烫金”名片,这得益于决策者对生态文明建设运用法治思维的顶层设计。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个重要的服务和保障对象,就是生态文明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有效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环境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使命。近年来,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垫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给排污单位做大体检

  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为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垫江县成立了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赵元福任组长,印发《2020年年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推进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调度,扎实推进工作,专项小组组长坚持每季度调度一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垫江县认真落实环保督察制度,加强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县领导包案督战、现场复核工作机制,高位推动整改。针对拓凯公司、污水处理厂、榨菜废水、伟翔石材厂、春达化工等典型问题,由县主要领导包案。针对其他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由相关县领导包案。县领导多次深入整改一线领战督战,多次专题研究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建立督查督办制,防止虚假整改。对问题整改实施清单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调度督办,确保部署事项落实到位。新销号规则实施后,举办环保督察销号工作培训会2场次。明确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作为长效督导单位,加强整改过程指导督促,强化整改销号核查验收,防止虚假整改。

  建立签字背书制,强化各级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包案包片,整改前亲自部署,整改中加强督促,整改后在销号资料上完成“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核查组——督导单位负责人——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主要领导”五级签字背书,做到整改全过程可追溯,有效推动了各级领导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抓实抓细。

夜巡工地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建设是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围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倡导和推动美丽垫江建设全民行动。

  创新环保考核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中,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每月公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实施流域生态保护激励补偿机制,对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和经济奖惩。2016年印发《垫江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26个乡镇(街道)、4个县委工作机构、36个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机构、2个县级审判和检察机关、3个驻垫机构的环境保护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中,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每月公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实施流域生态保护激励补偿机制,对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和经济奖惩。

  创新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促进龙溪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改善为目标,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对各乡镇(街道)辖区内流域水环境质量进行考核奖惩,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乡镇(街道)积极性,切实解决“谁治理”问题。县内,建立跨乡镇流域横向补偿机制,设立专项资金1500万元,以河流断面水质为基准,不达标的乡镇按每月每个断面2.5~8万元缴纳生态补偿金,达标的乡镇按每月每个断面1~5万元发放奖励激励奖,推动48个乡镇断面水质达标率从10.6%提升到100%。县外,与梁平、长寿签署《龙溪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细化落实联防联控、联合执法、合力治污等机制,推动龙溪河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共同保护。

  创新污水处理厂管理机制。该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从无到有,目前已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出台《垫江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严格运维管理要求,对全县日处理能力大于500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河流实行在线监测。建立污水处理与费用支付挂钩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运营单位按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督促已建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行,切实解决“谁管理”的问题。

  创新管河护河模式。全面推行河长制,探索实施龙溪河流域清漂、巡河、渔业、发电“四位一体”管护新模式。2020年3月正式实施企业巡河工作,实现了巡河常态化、巡河全面化、巡河精准化,发现污水处理设施直排问题9处。2020年3月底,筹集606万元对取得合法捕捞许可证的渔民实施补偿安置,引导退捕转产,渔民全部上岸,渔具全部收回,龙溪河实施全面禁渔。

监测水质质量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近年来,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始终以推进行政执法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该局开展了“整治污水偷排偷放”“畜禽污染排查”“化工企业环境执法”“砖瓦窑行业整治动”“散乱污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汽修行业整治”“洗沙打砂行业环境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同时,该局严厉打击夜间违法行为,建立夜间执法——监测同步同行制度,及时制止夜间施工行为。垫江县生态环境局以改善垫江生态环境为己任,零容忍出重拳,结合日常工作、“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惩戒、联合制约、执法公示及各专项行动,大力排查县域内排污单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据介绍,2020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5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56件,约谈企业50家次,发出“黄牌”警告3件,共计罚款228.769万元。并在2020年执行了该县首个环保领域强制恢复原状案。以群众投诉为线索,重拳出击,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增强了其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堵塞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盾牌漏洞。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抓好全县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工作。垫江县纳入在线系统自动监测单位共6家,监测因子参数通过网络传输实现了县、市、国家三级联网。抓好环保“天眼”试点工作。县域内7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29套,实行24小时无盲区监管。据悉,下一步,该局将县域内所有排污单位为目标,逐步实行、全面推广该监管系统。抓好移动执法平台运用。坚决做到“事事留意,处处留痕”,把企业日常监管记录全面录入移动执法平台。抓好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垫江县环境信用评价县级参评企业已积极开展自评,极力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企业环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以服务促发展,正确引导企业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让企业自觉形成绿色发展理念,从而在源头防范生态环境污染风险。

  创新执法方式。建立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印发《垫江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将9种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纳入有奖举报范围,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创立“约谈”制度,2020年共组织约谈企业15次,有效开展环境执法和环境服务,宣传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落实企业的环境主体责任,促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成立调解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局建立了垫江县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调委会工作制度,设立专门的建立调解室,有效化解了一批突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防止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下一步,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按照“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法治建设要求,加强执法人员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法治观念,规范透明运行行政权力,切实有效保障人民权益。

  记者 徐兴勇 通讯员 袁春杰 杨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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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生态文明 建设“法治之墙”

  

2021年“6.5”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六月的垫江,青山连绵,绿水潺潺,白墙黛瓦的民居错落有致,与蓝天白云构成一幅优美的生态画卷,成为吸引四方游客的美景。

  “垫江在水域治理、生态环境方面的基础工作做得扎实有效,有很多经验和做法都值得推广和借鉴。”这是“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主题采访垫江行央媒记者对该县环境治理、生态管控等方面工作成效给予的高度评价。

  如今,绿色生态已成为垫江的“烫金”名片,这得益于决策者对生态文明建设运用法治思维的顶层设计。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个重要的服务和保障对象,就是生态文明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有效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环境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使命。近年来,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垫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给排污单位做大体检

  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为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垫江县成立了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赵元福任组长,印发《2020年年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推进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调度,扎实推进工作,专项小组组长坚持每季度调度一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垫江县认真落实环保督察制度,加强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县领导包案督战、现场复核工作机制,高位推动整改。针对拓凯公司、污水处理厂、榨菜废水、伟翔石材厂、春达化工等典型问题,由县主要领导包案。针对其他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由相关县领导包案。县领导多次深入整改一线领战督战,多次专题研究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建立督查督办制,防止虚假整改。对问题整改实施清单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调度督办,确保部署事项落实到位。新销号规则实施后,举办环保督察销号工作培训会2场次。明确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作为长效督导单位,加强整改过程指导督促,强化整改销号核查验收,防止虚假整改。

  建立签字背书制,强化各级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包案包片,整改前亲自部署,整改中加强督促,整改后在销号资料上完成“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核查组——督导单位负责人——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主要领导”五级签字背书,做到整改全过程可追溯,有效推动了各级领导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抓实抓细。

夜巡工地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建设是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围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倡导和推动美丽垫江建设全民行动。

  创新环保考核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中,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每月公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实施流域生态保护激励补偿机制,对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和经济奖惩。2016年印发《垫江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26个乡镇(街道)、4个县委工作机构、36个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机构、2个县级审判和检察机关、3个驻垫机构的环境保护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中,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每月公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实施流域生态保护激励补偿机制,对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和经济奖惩。

  创新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促进龙溪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改善为目标,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对各乡镇(街道)辖区内流域水环境质量进行考核奖惩,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乡镇(街道)积极性,切实解决“谁治理”问题。县内,建立跨乡镇流域横向补偿机制,设立专项资金1500万元,以河流断面水质为基准,不达标的乡镇按每月每个断面2.5~8万元缴纳生态补偿金,达标的乡镇按每月每个断面1~5万元发放奖励激励奖,推动48个乡镇断面水质达标率从10.6%提升到100%。县外,与梁平、长寿签署《龙溪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细化落实联防联控、联合执法、合力治污等机制,推动龙溪河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共同保护。

  创新污水处理厂管理机制。该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从无到有,目前已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出台《垫江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严格运维管理要求,对全县日处理能力大于500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河流实行在线监测。建立污水处理与费用支付挂钩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运营单位按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督促已建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行,切实解决“谁管理”的问题。

  创新管河护河模式。全面推行河长制,探索实施龙溪河流域清漂、巡河、渔业、发电“四位一体”管护新模式。2020年3月正式实施企业巡河工作,实现了巡河常态化、巡河全面化、巡河精准化,发现污水处理设施直排问题9处。2020年3月底,筹集606万元对取得合法捕捞许可证的渔民实施补偿安置,引导退捕转产,渔民全部上岸,渔具全部收回,龙溪河实施全面禁渔。

监测水质质量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近年来,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始终以推进行政执法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该局开展了“整治污水偷排偷放”“畜禽污染排查”“化工企业环境执法”“砖瓦窑行业整治动”“散乱污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汽修行业整治”“洗沙打砂行业环境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同时,该局严厉打击夜间违法行为,建立夜间执法——监测同步同行制度,及时制止夜间施工行为。垫江县生态环境局以改善垫江生态环境为己任,零容忍出重拳,结合日常工作、“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惩戒、联合制约、执法公示及各专项行动,大力排查县域内排污单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据介绍,2020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5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56件,约谈企业50家次,发出“黄牌”警告3件,共计罚款228.769万元。并在2020年执行了该县首个环保领域强制恢复原状案。以群众投诉为线索,重拳出击,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增强了其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堵塞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盾牌漏洞。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抓好全县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工作。垫江县纳入在线系统自动监测单位共6家,监测因子参数通过网络传输实现了县、市、国家三级联网。抓好环保“天眼”试点工作。县域内7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29套,实行24小时无盲区监管。据悉,下一步,该局将县域内所有排污单位为目标,逐步实行、全面推广该监管系统。抓好移动执法平台运用。坚决做到“事事留意,处处留痕”,把企业日常监管记录全面录入移动执法平台。抓好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垫江县环境信用评价县级参评企业已积极开展自评,极力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企业环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以服务促发展,正确引导企业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让企业自觉形成绿色发展理念,从而在源头防范生态环境污染风险。

  创新执法方式。建立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印发《垫江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将9种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纳入有奖举报范围,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创立“约谈”制度,2020年共组织约谈企业15次,有效开展环境执法和环境服务,宣传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落实企业的环境主体责任,促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成立调解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局建立了垫江县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调委会工作制度,设立专门的建立调解室,有效化解了一批突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防止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下一步,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按照“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法治建设要求,加强执法人员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法治观念,规范透明运行行政权力,切实有效保障人民权益。

  记者 徐兴勇 通讯员 袁春杰 杨银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