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法院:“一庭两所”联动 解决民工“薪”事

时间: 2021-08-0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77

  本网讯(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白杰)8月4日,秀山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联合辖区洪安镇派出所、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纠纷,当场兑现6名民工工资3万余元。

  据悉,吴某等6名民工为杨某修建房屋完工后,因工资结算问题发生纠纷,经洪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因杨某未按约定时间履行相应义务,发放工人工资,吴某等人向法庭提起诉讼。

  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详细了解案情,主动邀请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案件调解。经过法官释法析理,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和劝解后,杨某与吴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民工工资。

  今年以来,秀山县法院认真落实强基导向工作要求,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着力构建整体联动、无缝衔接、畅通高效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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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法院:“一庭两所”联动 解决民工“薪”事

  本网讯(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白杰)8月4日,秀山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联合辖区洪安镇派出所、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纠纷,当场兑现6名民工工资3万余元。

  据悉,吴某等6名民工为杨某修建房屋完工后,因工资结算问题发生纠纷,经洪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因杨某未按约定时间履行相应义务,发放工人工资,吴某等人向法庭提起诉讼。

  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详细了解案情,主动邀请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案件调解。经过法官释法析理,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和劝解后,杨某与吴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民工工资。

  今年以来,秀山县法院认真落实强基导向工作要求,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着力构建整体联动、无缝衔接、畅通高效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