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由375个减至42个

时间: 2021-08-0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34

落实中央改革部署 提升行政复议效能

行政复议机关由375个减至42个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实现我市行政复议职责由分散到集中的优化,日前,重庆市司法局发布通告称,自8月1日起,我市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我市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至市人民政府、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两江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等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责的开发区管委会行使,市和区(县)两级人民政府部门及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此前,市司法局下发《关于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通知》,对抓好《改革方案》落实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召开片区会,研究部署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层层落实责任、按改革节点督查、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市区两级落实落细。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此次改革整合了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改变了行政复议过去繁琐的管辖模式,更有利于人民群众找到行政复议机关。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要求,我市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至市人民政府、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使,并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通过改革,全市的行政复议机关由375个减少到了42个。

  其次,实现全市二级同步改革,全面公开了申请行政复议的邮寄地址和咨询电话。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区县(自治县)同步推进改革。市司法局通过官网、官微和重庆日报发布了《关于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明确了市和区县两级同步实施的时间为2021年8月1日。同时,统一公布了整合职责后42个行政复议机关的邮寄地址和咨询电话,更加方便当事人。

  另加强了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的要求。今后,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将探索建立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由同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制度。

  此外,我市推出了改革过渡期举措。为确保行政复议权稳妥集中,根据职能调整和工作需要,市和区县(自治县)政府均可从部门抽调人员到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支持工作,直到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同时,与市财政、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协商,增加行政复议经费预算,落实办案场所设置、设施设备、车辆配备和行政复议助审员配备,确保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需要。”该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提高便民服务效率。改革后,行政复议案件由政府统一受理、审理和决定,当事人只需要向一级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方便当事人更快找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主体;统一案件裁判尺度。避免了原先不同部门办案标准不同、尺度不一、行政复议权威性不高问题,有利于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改革后,行政复议案件统一由稳定、专业的行政复议人员办理,有利于逐步实现行政复议的专业化、高效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有效解决原先各部门行政复议人员承担多项工作造成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的状况。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行政复议机关由375个减至42个

落实中央改革部署 提升行政复议效能

行政复议机关由375个减至42个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实现我市行政复议职责由分散到集中的优化,日前,重庆市司法局发布通告称,自8月1日起,我市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我市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至市人民政府、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两江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等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责的开发区管委会行使,市和区(县)两级人民政府部门及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此前,市司法局下发《关于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通知》,对抓好《改革方案》落实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召开片区会,研究部署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层层落实责任、按改革节点督查、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市区两级落实落细。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此次改革整合了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改变了行政复议过去繁琐的管辖模式,更有利于人民群众找到行政复议机关。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要求,我市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至市人民政府、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使,并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通过改革,全市的行政复议机关由375个减少到了42个。

  其次,实现全市二级同步改革,全面公开了申请行政复议的邮寄地址和咨询电话。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区县(自治县)同步推进改革。市司法局通过官网、官微和重庆日报发布了《关于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明确了市和区县两级同步实施的时间为2021年8月1日。同时,统一公布了整合职责后42个行政复议机关的邮寄地址和咨询电话,更加方便当事人。

  另加强了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的要求。今后,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将探索建立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由同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制度。

  此外,我市推出了改革过渡期举措。为确保行政复议权稳妥集中,根据职能调整和工作需要,市和区县(自治县)政府均可从部门抽调人员到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支持工作,直到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同时,与市财政、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协商,增加行政复议经费预算,落实办案场所设置、设施设备、车辆配备和行政复议助审员配备,确保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需要。”该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提高便民服务效率。改革后,行政复议案件由政府统一受理、审理和决定,当事人只需要向一级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方便当事人更快找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主体;统一案件裁判尺度。避免了原先不同部门办案标准不同、尺度不一、行政复议权威性不高问题,有利于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改革后,行政复议案件统一由稳定、专业的行政复议人员办理,有利于逐步实现行政复议的专业化、高效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有效解决原先各部门行政复议人员承担多项工作造成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