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提新车喝酒庆祝 酒驾回家被查受罚

时间: 2021-09-0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74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渝北区龙兴镇居民罗某购买新车后,邀请几个朋友喝酒庆贺,酒后兴奋,忘了法律,侥幸驾车回家,结果途中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严厉处罚。

  罗某是一位农民工,以前,他驾驶一辆破旧摩托车代步,朋友们经常“戏说”他,他自己也觉得“很丢份”、没面子。9月4日,他咬牙花了6000余元买了一台高档摩托车。

  喜提新车后,罗某非常高兴,晚上邀约几个老哥们到镇上一起喝酒庆祝:一是想和朋友们分享喜悦,显摆显摆;二来是想把自己丢掉的面子挣回来,不再让别人看不起。

  当天晚上,罗某与3个朋友在镇上某饭店炒了几个“硬菜”,抬来一箱啤酒,就开始吃喝起来,听到朋友们对他新车的夸赞,他觉得扬眉吐气了。

  因考虑23时许要去接下晚班的妻子,罗某不敢多喝,只喝了2瓶啤酒,他心想自己平时酒量很大,这么2瓶啤酒,就当漱漱口,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刚行驶至两江大道就被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查获。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测试结果为28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当民警查获他时,他还兴奋地说:“买了新车,一时高兴,就忘了法律交规!”

  民警批评其忘了法律、忘了安全、不顾后果的酒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罗某酒后驾车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其禁驾半年。交巡警提醒:心情再高兴也要牢记法律法规,牢记交通安全。绝对不能因为喜事而忘乎所以、酒后驾车上路,好事变成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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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提新车喝酒庆祝 酒驾回家被查受罚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渝北区龙兴镇居民罗某购买新车后,邀请几个朋友喝酒庆贺,酒后兴奋,忘了法律,侥幸驾车回家,结果途中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严厉处罚。

  罗某是一位农民工,以前,他驾驶一辆破旧摩托车代步,朋友们经常“戏说”他,他自己也觉得“很丢份”、没面子。9月4日,他咬牙花了6000余元买了一台高档摩托车。

  喜提新车后,罗某非常高兴,晚上邀约几个老哥们到镇上一起喝酒庆祝:一是想和朋友们分享喜悦,显摆显摆;二来是想把自己丢掉的面子挣回来,不再让别人看不起。

  当天晚上,罗某与3个朋友在镇上某饭店炒了几个“硬菜”,抬来一箱啤酒,就开始吃喝起来,听到朋友们对他新车的夸赞,他觉得扬眉吐气了。

  因考虑23时许要去接下晚班的妻子,罗某不敢多喝,只喝了2瓶啤酒,他心想自己平时酒量很大,这么2瓶啤酒,就当漱漱口,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刚行驶至两江大道就被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查获。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测试结果为28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当民警查获他时,他还兴奋地说:“买了新车,一时高兴,就忘了法律交规!”

  民警批评其忘了法律、忘了安全、不顾后果的酒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罗某酒后驾车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其禁驾半年。交巡警提醒:心情再高兴也要牢记法律法规,牢记交通安全。绝对不能因为喜事而忘乎所以、酒后驾车上路,好事变成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