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对App个人信息保护的全链条监管

时间: 2021-10-1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03

重庆五部门联合出台加强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协同治理工作的意见

实现对App个人信息保护的全链条监管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好这部法律,近日,重庆市检察院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信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协同治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专门针对App个人信息保护进行全链条监管。

  随着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App成为手机用户信息泄露的一大隐患。App点多、面广、更新快,采取事后监管、个例整改方式往往“治标不治本”。

  “App违规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看似一件小事,实则是关系每个人的烦心事,也是应该管住的大事。”此前,针对该院探索办理的首例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市检察院联合网信、通信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案件磋商会,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在会上表示:“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做好App违规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治理工作,靠某一个部门‘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

  不到一个月时间,五部门就共同出台了《意见》,确立了各部门共同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资源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处置和信息发布6项机制,对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开展协同治理、动态监管。

  《意见》特别明确,构建一个“依法高效、各司其职、互联互通”工作协作格局,实现对App个人信息保护的全链条监管。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这为检察机关依法参与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能不能实现全流程监管,线索互移互送是关键一环。《意见》明确,网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责任主体利用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责任主体已承担行政责任但还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将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同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对责任主体作出不立案、不起诉决定,但仍需追究责任主体行政责任的,应当及时移送网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理。这就意味着,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助于构建执法司法监管闭环,提高App违法违规成本。

  《意见》还明确,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可以进行联合调查和挂牌办理,不定期联合开展有关主题专项整治行动。“各方还将联合向社会发布信息,联合评选和发布典型案例、工作参考案例,并可运用通报、风险预警、不良信息库、失信名单等手段,对违法违规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市检察院检察五部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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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对App个人信息保护的全链条监管

重庆五部门联合出台加强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协同治理工作的意见

实现对App个人信息保护的全链条监管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好这部法律,近日,重庆市检察院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信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协同治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专门针对App个人信息保护进行全链条监管。

  随着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App成为手机用户信息泄露的一大隐患。App点多、面广、更新快,采取事后监管、个例整改方式往往“治标不治本”。

  “App违规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看似一件小事,实则是关系每个人的烦心事,也是应该管住的大事。”此前,针对该院探索办理的首例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市检察院联合网信、通信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案件磋商会,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在会上表示:“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做好App违规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治理工作,靠某一个部门‘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

  不到一个月时间,五部门就共同出台了《意见》,确立了各部门共同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资源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处置和信息发布6项机制,对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开展协同治理、动态监管。

  《意见》特别明确,构建一个“依法高效、各司其职、互联互通”工作协作格局,实现对App个人信息保护的全链条监管。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这为检察机关依法参与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能不能实现全流程监管,线索互移互送是关键一环。《意见》明确,网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责任主体利用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责任主体已承担行政责任但还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将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同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对责任主体作出不立案、不起诉决定,但仍需追究责任主体行政责任的,应当及时移送网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理。这就意味着,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助于构建执法司法监管闭环,提高App违法违规成本。

  《意见》还明确,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可以进行联合调查和挂牌办理,不定期联合开展有关主题专项整治行动。“各方还将联合向社会发布信息,联合评选和发布典型案例、工作参考案例,并可运用通报、风险预警、不良信息库、失信名单等手段,对违法违规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市检察院检察五部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