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进一步加强国省道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采用设卡检查和流动巡逻的方式,严查货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号牌、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超速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近日,就有一驾驶人因为不按规定悬挂号牌,被交巡警现场查获。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余家公巡大队在辖区开展路检路查。当日16时31分,一辆由弹子往余家方向行驶的红色重型自卸货车,在G243国道45km+200m处被民警发现,该车车尾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于是,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据驾驶人郑某陈述,前段时间,车尾的号牌掉落,觉得反正车头处还有号牌,就没再安装悬挂。民警当场向郑某讲述了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驾车上路行驶可能造成的危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人郑某因驾驶机动车上路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面对处罚,驾驶人郑某后悔不已,同时也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定及时将号牌装上去,消除交通违法行为。 在此,交巡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驾驶。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