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近日,大足区发生了一起未让右侧来车先行的交通事故,不幸的是,车上乘客未系安全带,在碰撞的瞬间被甩出了车外,导致受伤。 当日凌晨5时许,石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乘石某某、石某萍,行驶至重庆市大足区工业大道十字路口处,与右侧由廖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碰撞瞬间,车门被撞掉,石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翻转180°,后排两名乘客也因惯性而被瞬间甩出车外,此次事故造成一名乘客头皮裂伤,脑震荡,另一名乘客皮肤擦伤,驾驶员石某因系了安全带,而全身未受到任何损伤。 据调查,事发时小型客车驾驶员石某搭乘两名亲属,在行经十字路口时,未按规定观察右侧来车进行让行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廖某驾驶小型轿车,通过十字路口时,未按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不管前后排,开车都要系好安全带,这样才能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有效降低伤亡率,同时在行车过程中,请驾驶员集中注意力,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