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吵架喝闷酒 酒后驾车去自首

时间: 2021-12-1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97

  本网讯(通讯员 姜英辉)12月6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接宝圣湖派出所移交一起涉嫌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宝圣湖派出所电话通知称,一名胡姓男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入宝圣湖派出所。回兴大队民警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对胡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9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将其带至渝北区人民医院提取其静脉血。

  经了解,当天胡某因日常琐碎跟妻子发生了争吵,他心情郁闷,自己喝起了闷酒,喝酒期间两人仍不断拌嘴,胡某一气之下,摔门而去,开车到宝圣湖派出所,主动交代自己饮酒驾车。

  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检测,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3.9mg/100ml,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胡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胡某冷静地做了自我反思,他承认了自己的行为确实欠妥,危害很大。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胡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因琐事吵架喝闷酒 酒后驾车去自首

  本网讯(通讯员 姜英辉)12月6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接宝圣湖派出所移交一起涉嫌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宝圣湖派出所电话通知称,一名胡姓男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入宝圣湖派出所。回兴大队民警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对胡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9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将其带至渝北区人民医院提取其静脉血。

  经了解,当天胡某因日常琐碎跟妻子发生了争吵,他心情郁闷,自己喝起了闷酒,喝酒期间两人仍不断拌嘴,胡某一气之下,摔门而去,开车到宝圣湖派出所,主动交代自己饮酒驾车。

  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检测,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3.9mg/100ml,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胡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胡某冷静地做了自我反思,他承认了自己的行为确实欠妥,危害很大。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胡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