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余显芳)10月8日晚,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歇台子大队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查获一男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晚23时30分许,男子胡某驾驶一辆白色的SUV途经检查站时被民警当场查获酒后驾驶,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被查获后,男子胡某想到自己以前饮酒驾车被查的经历后,当场以泪洗面,在民警询问时,男子承认自己4次饮酒驾车的事实,并表示十分后悔。 胡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非营运机动车的”和第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交巡警提醒: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要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