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隼受伤误入车厢 警民接力救护留养

时间: 2021-10-2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67

  本网讯 10月24日,大渡口区跳磴派出所民警外出巡逻时,一货车驾驶员将一只意外飞进车厢的鸟交给民警。经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辨认,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目前,它已交由市动物园动物救助站救治、留养。

  当天夜间,大渡口区跳磴派出所民警臧伟忠驾车巡逻经过红胜村九社附近时,路边一辆闪着应急灯的轻型货车引起了他的注意。货车司机也发现了警车,连忙招手示意。

  臧伟忠靠边停车后,司机李某拿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快步走来,对民警说道:“警察同志,刚刚这只鸟突然扑到我车厢里,好像受伤了,你们能不能接收一下,我还有事赶着去处理!”

  民警发现李某手上握着的黑乎乎的东西是一只鸟,通过鸟的眼睛和勾形的喙判断,可能是只游隼。于是,民警在询问并记录李某相关信息后和随车辅警一起小心翼翼地将鸟带回所内。

  回所后,为减少人为干扰,确保鸟儿安全过夜,臧伟忠为其拍照后将它放置在一间空房间的纸箱内。10月25日一早,民警将照片传给大渡口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并联系移交事宜。

  上午10时许,林业局工作人员到所接收。经现场辨认,该鸟确为游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林业局工作人员感谢群众及民警的救助,并表示后续会将这只游隼移交市动物园动物救助站救治、留养,视情放归自然。

  据悉,今年以来,跳磴派出所已相继救助游隼、灰林鸮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只,下一步,该所将在林区村社及周边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同时与市动物园、区林业局等机构建立长效救助机制,为辖区野生动物救助提供助力,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通讯员 古旭 记者 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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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隼受伤误入车厢 警民接力救护留养

  本网讯 10月24日,大渡口区跳磴派出所民警外出巡逻时,一货车驾驶员将一只意外飞进车厢的鸟交给民警。经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辨认,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目前,它已交由市动物园动物救助站救治、留养。

  当天夜间,大渡口区跳磴派出所民警臧伟忠驾车巡逻经过红胜村九社附近时,路边一辆闪着应急灯的轻型货车引起了他的注意。货车司机也发现了警车,连忙招手示意。

  臧伟忠靠边停车后,司机李某拿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快步走来,对民警说道:“警察同志,刚刚这只鸟突然扑到我车厢里,好像受伤了,你们能不能接收一下,我还有事赶着去处理!”

  民警发现李某手上握着的黑乎乎的东西是一只鸟,通过鸟的眼睛和勾形的喙判断,可能是只游隼。于是,民警在询问并记录李某相关信息后和随车辅警一起小心翼翼地将鸟带回所内。

  回所后,为减少人为干扰,确保鸟儿安全过夜,臧伟忠为其拍照后将它放置在一间空房间的纸箱内。10月25日一早,民警将照片传给大渡口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并联系移交事宜。

  上午10时许,林业局工作人员到所接收。经现场辨认,该鸟确为游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林业局工作人员感谢群众及民警的救助,并表示后续会将这只游隼移交市动物园动物救助站救治、留养,视情放归自然。

  据悉,今年以来,跳磴派出所已相继救助游隼、灰林鸮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只,下一步,该所将在林区村社及周边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同时与市动物园、区林业局等机构建立长效救助机制,为辖区野生动物救助提供助力,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通讯员 古旭 记者 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