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抢行3秒 追尾赔偿5千

时间: 2021-11-1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28

  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11月5日,在渝北区悦来会展隧道十字路口处,驾驶员王某加速抢行3秒绿灯,结果追尾前车,造成两车车损,担全责赔偿5千余元。

  当天上午9时左右,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会展隧道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无人受伤。

  民警迅速出警现场,只见一辆白色轿车追尾一辆黑灰色越野车,后车引擎盖被撞翘起,车头严重受损;前车车尾受损,无人伤亡。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和吸毒检测,排除了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调查,后车驾驶员王某,今年25岁。事故当天,王某掐点出门去上班,心急如焚,猛踩油门,一路沿悦来大道快行驶至会展隧道十字路口时,在距离三四十米处,看到前方绿灯还有3秒钟,他盘算再加上黄灯的秒数,自己应该够抢行冲过路口。于是,他加速前行,而此时,前方的一辆越野车见路口距离太远,绿灯时间即将到来,便慢慢减速停下车来。王某见前车刹车灯亮起,吓坏了,急忙踩刹车,可当时车速太快,跟车距离也近,根本避让不开,直接追尾。

  由于事故是王某未与前车保持行车安全距离造成的,王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的两车损费5000余元全由王某一人承担。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对他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在行经路口和红绿灯时,请提前减速慢行,适当加大与前车安全距离,当出现紧急状况时,能够及时刹车,切勿“抢”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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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抢行3秒 追尾赔偿5千

  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11月5日,在渝北区悦来会展隧道十字路口处,驾驶员王某加速抢行3秒绿灯,结果追尾前车,造成两车车损,担全责赔偿5千余元。

  当天上午9时左右,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会展隧道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无人受伤。

  民警迅速出警现场,只见一辆白色轿车追尾一辆黑灰色越野车,后车引擎盖被撞翘起,车头严重受损;前车车尾受损,无人伤亡。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和吸毒检测,排除了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调查,后车驾驶员王某,今年25岁。事故当天,王某掐点出门去上班,心急如焚,猛踩油门,一路沿悦来大道快行驶至会展隧道十字路口时,在距离三四十米处,看到前方绿灯还有3秒钟,他盘算再加上黄灯的秒数,自己应该够抢行冲过路口。于是,他加速前行,而此时,前方的一辆越野车见路口距离太远,绿灯时间即将到来,便慢慢减速停下车来。王某见前车刹车灯亮起,吓坏了,急忙踩刹车,可当时车速太快,跟车距离也近,根本避让不开,直接追尾。

  由于事故是王某未与前车保持行车安全距离造成的,王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的两车损费5000余元全由王某一人承担。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对他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在行经路口和红绿灯时,请提前减速慢行,适当加大与前车安全距离,当出现紧急状况时,能够及时刹车,切勿“抢”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