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四大队接涪丰监控中心电话称,G69银百高速公路上行方向1247KM+800M(丰都东收费站与丰都收费站之间)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路产损失。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却发现事故车辆另有“玄机”。
经勘查,本次事故造成路面边沟损坏共计60余块,金额1.5万余元。在完成现场勘查任务过程中,细心的执法人员发现,该事故车辆存在擅自改装车辆从事货运经营(挂车平板加长1.2米)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事故现场撤除完毕后,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督促当事人完成车辆整改。 据了解,10月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四大队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检查行动。专项检查开展以来,该大队共检查货运车辆上千余辆,查处货运车辆涉嫌非法改装共4起,其他道路运输违法行为50余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