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快到家,他和妻子换位开车,结果变醉驾……

时间: 2021-11-1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47

  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醉酒误事,得不偿失。11月8日,渝北区交巡警查获一名醉酒驾驶员,谈及醉驾历程,驾驶员频频摇头,悔恨不已。

  当日晚2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辖区G210航空小镇设卡检查,一辆白色小轿车驶来,车速缓慢,方向左右小幅度摇摆,行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打开车门,一股酒气扑面而来。驾驶员是一名中年男子,副驾驶同行还有一位乘客。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其带往渝北区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经抽血化验鉴定结果为117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查,白色小车的驾驶员姓罗,37岁。当天晚上,罗某受朋友邀请去家里小聚,罗某喝了酒让妻子开车回去。回家时,前大半程一直是妻子在开车,当行驶至航天小镇附近,快上桃源大道时,妻子突然感觉身体不太舒服,罗某见还有几分钟就到家了,觉得自己意识还清醒,便大起胆子自己开车上路。不料,刚起步行驶400米左右,就被交巡警查获。

  由于罗某的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罗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同时,罗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交巡警温馨提示:驾车出行,若突遇身体不适,请立即选择附近安全区域停车休息,情况没得到缓解可停车请代驾,千万不要逞能开车,或换人侥幸酒驾。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原以为快到家,他和妻子换位开车,结果变醉驾……

  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醉酒误事,得不偿失。11月8日,渝北区交巡警查获一名醉酒驾驶员,谈及醉驾历程,驾驶员频频摇头,悔恨不已。

  当日晚2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辖区G210航空小镇设卡检查,一辆白色小轿车驶来,车速缓慢,方向左右小幅度摇摆,行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打开车门,一股酒气扑面而来。驾驶员是一名中年男子,副驾驶同行还有一位乘客。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其带往渝北区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经抽血化验鉴定结果为117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查,白色小车的驾驶员姓罗,37岁。当天晚上,罗某受朋友邀请去家里小聚,罗某喝了酒让妻子开车回去。回家时,前大半程一直是妻子在开车,当行驶至航天小镇附近,快上桃源大道时,妻子突然感觉身体不太舒服,罗某见还有几分钟就到家了,觉得自己意识还清醒,便大起胆子自己开车上路。不料,刚起步行驶400米左右,就被交巡警查获。

  由于罗某的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罗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同时,罗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交巡警温馨提示:驾车出行,若突遇身体不适,请立即选择附近安全区域停车休息,情况没得到缓解可停车请代驾,千万不要逞能开车,或换人侥幸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