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应酬喝酒 驾车上路被查获

时间: 2021-11-1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43

  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11月6日,驾驶员王某酒驾上路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后,竟以“业务应酬需喝酒,着急回家见小孩”为由开脱自己的违法行为,遭到民警严厉批评。

  11月6日2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新溉大道设卡检查酒驾,一辆红色轿车驶来,民警示意驾驶员立即停车接受检查,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6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见到检测结果,这名驾驶员立即解释道:“喝酒是公司业务应酬,我小孩一个人在家,我着急回家见他,于是开车上路了。”民警立即对她进行教育:“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没有理由酒驾,这不仅对你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也对他人的生命不负责。既然关心自己的孩子,那你就更不应该做这种危害自己家庭和他人家庭的事!”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王。当天是星期六,王某本打算自己在家带孩子,结果突然接到公司电话,晚上在新牌坊某餐馆参加业务应酬。在饭桌上,王某陪业务伙伴喝了点白酒,晚上9点过,她想到孩子一个在家,十分不放心,便向业务伙伴告辞回家。走出餐厅后,王某心想自己没喝多少酒,可以开车回家,于是抱着侥幸心理上了路,当行驶至新溉大道被交巡警查获。

  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她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且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十分巨大,千万不要因为酒后意识模糊,便心存侥幸,将法律规定抛之脑外。否则,等待你的必将是深刻的教训。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业务应酬喝酒 驾车上路被查获

  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11月6日,驾驶员王某酒驾上路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后,竟以“业务应酬需喝酒,着急回家见小孩”为由开脱自己的违法行为,遭到民警严厉批评。

  11月6日2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新溉大道设卡检查酒驾,一辆红色轿车驶来,民警示意驾驶员立即停车接受检查,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6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见到检测结果,这名驾驶员立即解释道:“喝酒是公司业务应酬,我小孩一个人在家,我着急回家见他,于是开车上路了。”民警立即对她进行教育:“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没有理由酒驾,这不仅对你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也对他人的生命不负责。既然关心自己的孩子,那你就更不应该做这种危害自己家庭和他人家庭的事!”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王。当天是星期六,王某本打算自己在家带孩子,结果突然接到公司电话,晚上在新牌坊某餐馆参加业务应酬。在饭桌上,王某陪业务伙伴喝了点白酒,晚上9点过,她想到孩子一个在家,十分不放心,便向业务伙伴告辞回家。走出餐厅后,王某心想自己没喝多少酒,可以开车回家,于是抱着侥幸心理上了路,当行驶至新溉大道被交巡警查获。

  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她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且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十分巨大,千万不要因为酒后意识模糊,便心存侥幸,将法律规定抛之脑外。否则,等待你的必将是深刻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