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弯道超车 货车迎面撞上

时间: 2021-11-2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09

  本网讯(通讯员 寿晓霞)日前,在长寿区一小轿车在弯道超车,结果与对向开来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导致人员受伤,车辆受损。

  近日,长寿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八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石堰高梯子一辆货车跟小车相撞,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出发赶往事故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一辆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横在了马路中间,路沿边上有一辆车头严重变形的白色越野车,很多围观群众在那议论纷纷。

  据了解,11月9日9时30分许,祖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国道243由石堰往云台方向行驶,至石堰镇金星村村委路段弯道时,由于借道超越前方大货车,与对向正常行驶石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祖某及车上的乘坐人明某受伤,两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祖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

  驾驶人在平时驾车过程中要超越前方车辆时,一定要选择在视野宽阔的路段,这样才能确保对面是否有来车,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进行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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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弯道超车 货车迎面撞上

  本网讯(通讯员 寿晓霞)日前,在长寿区一小轿车在弯道超车,结果与对向开来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导致人员受伤,车辆受损。

  近日,长寿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八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石堰高梯子一辆货车跟小车相撞,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出发赶往事故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一辆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横在了马路中间,路沿边上有一辆车头严重变形的白色越野车,很多围观群众在那议论纷纷。

  据了解,11月9日9时30分许,祖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国道243由石堰往云台方向行驶,至石堰镇金星村村委路段弯道时,由于借道超越前方大货车,与对向正常行驶石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祖某及车上的乘坐人明某受伤,两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祖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

  驾驶人在平时驾车过程中要超越前方车辆时,一定要选择在视野宽阔的路段,这样才能确保对面是否有来车,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进行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