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荣昌区公安局昌州派出所接到市民陈先生报警称,在荣昌高新区某工地施工时发现一只老鹰撞上墙后倒地不起,无力飞行。昌州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将老鹰带回派出所进行检查,发现老鹰外表无伤痕,但精神状态不佳。随后,民警联系荣昌区林业局进行进一步救助,目前,这只老鹰已基本恢复活力,不日可放生。 当日18时许,荣昌区林业局野保工作人员来到昌州派出所对老鹰进行检查后,确认这是只刚成年的苍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初步判断疑似食物中毒,导致身体虚弱。因荣昌区没有野生保护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联系了永川野生动物园进行救助。 据永川野生动物园反馈,经用药、减少干扰治疗后,这只苍鹰已基本恢复,观察数日后将带至森林放生。 警方提醒:遇到野生动物受伤尽量不要直接接触,及时报警联络相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救治,避免发生危险。《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者将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 李明刚 记者 饶 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