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宇航)前日,市民吴某驾驶拖拉机来到渝北区兴盛大道,运载建筑垃圾,涉嫌违反限行禁令。被渝北区多勤联动执法队的交巡警查获,被处以200元罚款,吴某为此很后悔。 12月5日11时30分许,渝北区多勤联动执法工作队民警在渝北区兴盛大道沿线开展综合整治时,发现在兴盛大道梧桐郡小区门前,一辆川籍号牌的蓝色大型轮式拖拉机正在装载建筑垃圾,地面上满是泥土、木屑、灰尘,一片狼藉。 民警了解到,这辆蓝色拖拉机的驾驶员姓吴。按法律规定,拖拉机只能在乡村道路上行驶。事发当天,吴某接到一个搞装修的朋友的电话,邀请他驾驶拖拉机来渝北区梧桐郡小区运载建筑垃圾,每运送一车,给500元。 这到这个“大业务”后,吴某很开心,将拖拉机不能进主城区道路行驶的规定抛之脑后,一路驾驶拖拉机来到小区开始装运垃圾,不料,建筑垃圾还没装到一半,就被交巡警发现和制止了。
民警对吴某违反限行规定,擅自驾驶拖拉机驶入中心城区通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5条“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之规定,依法对驾驶员作出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拖拉机、农用车等属于农机范畴的低速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5条规定,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