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化身“清洁工”4小时除障

时间: 2022-01-2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46

大货车栏板未拴牢,泥浆洒落路面长达几十米……

交巡警化身“清洁工”4小时除障

  本网讯(通讯员 梅竹)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有大量的建筑混合物倾倒在道路上,经与市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清理污泥,最终将路面清理干净,确保了早高峰道路通行平安。

  当天凌晨时分,江北区交巡警巡逻时看见,宠帆主道路上有大量水泥河沙石子等混合物散落在道路上,绵延好几十米,甚至每隔一段路就有一部分倾倒物,把整个路面搞得污浊不堪。民警立刻将此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并在周围设置了锥形桶等警示标志,防止有车辆误入泥地被陷,并与市政相关部门联系处理地面污泥。

  早上6时许,市政部门就开始清理路面,铲车、渣车齐齐出动,20来名清洁工人加上民警忙活了4个多小时,终于于上午10时许将路面清理干净。由于处置得当,措施有力,当日早高峰并未发生大面积堵车。

  随即,石马河大队根据路面卡口信息,追踪到肇事车辆,其为一辆牌照为渝DF0***的大货车,他自东向西行驶,途径宏帆路时,可能由于车辆后栏板未栓牢,所装载的泥浆开始洒落,待行驶至望海花市附近时,驾驶员察觉到不对,下车查看了几分钟,然而他并未报警或做任何处理便又上了车,继续向前开走了。

  经查实后,石马河大队通过驾驶员刘某某到大队接受处理。面对监控卡口拍下的铁证,刘某某无从辩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他将被处以200元罚款。此外,刘某某因污染城市道路并逃逸被移交给市政相关部门,等待他的将是2-5万元的罚款,其将承担道路清洁等费用高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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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警化身“清洁工”4小时除障

大货车栏板未拴牢,泥浆洒落路面长达几十米……

交巡警化身“清洁工”4小时除障

  本网讯(通讯员 梅竹)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有大量的建筑混合物倾倒在道路上,经与市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清理污泥,最终将路面清理干净,确保了早高峰道路通行平安。

  当天凌晨时分,江北区交巡警巡逻时看见,宠帆主道路上有大量水泥河沙石子等混合物散落在道路上,绵延好几十米,甚至每隔一段路就有一部分倾倒物,把整个路面搞得污浊不堪。民警立刻将此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并在周围设置了锥形桶等警示标志,防止有车辆误入泥地被陷,并与市政相关部门联系处理地面污泥。

  早上6时许,市政部门就开始清理路面,铲车、渣车齐齐出动,20来名清洁工人加上民警忙活了4个多小时,终于于上午10时许将路面清理干净。由于处置得当,措施有力,当日早高峰并未发生大面积堵车。

  随即,石马河大队根据路面卡口信息,追踪到肇事车辆,其为一辆牌照为渝DF0***的大货车,他自东向西行驶,途径宏帆路时,可能由于车辆后栏板未栓牢,所装载的泥浆开始洒落,待行驶至望海花市附近时,驾驶员察觉到不对,下车查看了几分钟,然而他并未报警或做任何处理便又上了车,继续向前开走了。

  经查实后,石马河大队通过驾驶员刘某某到大队接受处理。面对监控卡口拍下的铁证,刘某某无从辩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他将被处以200元罚款。此外,刘某某因污染城市道路并逃逸被移交给市政相关部门,等待他的将是2-5万元的罚款,其将承担道路清洁等费用高达1万元。